吕布饮水结束以后,起家看了眼单独玩得正努力的胡车儿,无可何如的摇了点头,再有两年就满三十的人了,偶然老练得还跟个孩童普通。
“爷,我们不是去雁门关吗,来这强阳县干哈?”将脑袋抬出水面的胡车儿,扭过甚问向吕布。
咕嘟~咕嘟咕嘟~
战城南,死郭北,野死不葬乌可食。
这两个字传入了吕布耳中,在他的心间蓦地炸开,如同惊雷。
已经热得后背湿透的胡车儿干脆将全部身子都趴在了河边,也不管那三七二十一,直接就将脑袋摁进了水中,大口大口的灌着已经干得冒烟的五脏六腑。
没有任何踌躇的纵身一跃,连鞋袜头簪都未曾摘去,就那么扑通一声,扎进了水里。
身为世家后辈的杨廷就更别说了,浅显百姓在他们眼中不过就是一条卑贱的生灵罢了,是生是死对他们来讲都没有太大的意义。他当然不屑于这类以多欺少的宵小手腕,但也毫不会为了一个陌生人而上前拔刀互助。
“爷,那儿有人在打斗,我们去瞅瞅呗!”
吕布对此也没筹算坦白,不假思考的就给出了答案,“见一名故交。”
将高顺身上的绳锁解开,望着躺在地上闭目一动不动的高顺,吕布心中一突,涌起一股极其不好的预感。
将高顺推登陆后,从河里爬上来的吕布跪在地上双手撑地,开端狠恶的干呕起来。这个在疆场上勇猛无双的飞将军,现在神采白得吓人,吕布的水性并不好,方才在救高顺的时候,很多泥沙灌进了肚子里,那种堵塞想吐的感受,的确比他打十场恶仗还要难受。
吕布牙门紧咬,收回一声野兽般的低吼。
这些话,他向来未曾对他说过一句。
用手将嘴角的水渍擦干后,杨廷才问向吕布:“吕奉先,我们方才听到的是甚么曲谣,怎地令民气中不自发的生出一股悲惨?”
你快给老子醒过来啊,混蛋!!!
“高顺不吝死,但求主公能逃过此劫,重振昔日雄风。”
杨廷沉默着没再说话,战役的残暴惨烈,他一个自小就锦衣玉食的世家子,很难体味获得。
几个地痞相互对视了一眼,两人抬住上半身,一人抱起小腿,三步两下就走到了河边。
但是三人还未走上多远,便听得一阵拳脚碰撞的打斗声从四周传来。
半晌以后,驰名小混子跑到了一个刻毒青年的面前,禀报起来:“薛哥儿,这家伙不经打,昏死畴昔了。”
听到这话,正前行的吕布身子一个趔趄,差点就栽倒在地,笑骂着给了胡车儿一脚,“走了。”
蜿蜒的河道在田野流淌,碧波泛动,波纹中山峦如画,撤除苍穹之上的蓝天白云,另有那正在河边行走的三位旅人。
高顺,我不准你死!
那些个地痞望了吕布一眼,他们可不会服从一个陌生人的号令就此停手,手一用力,将高顺径直扔向了河中。
吕布忽地叹了口气,深沉的语气里掩蔽不住落寞,“将士战死城外,连个收尸的都没有,早上一同出去的袍泽啊,早晨却未能一同返来,怎能不会悲惨?”
在斜火线约莫十丈间隔的高地上,有五六个男人正围着一人,用脚不断的踢踹起来。
他伸手去探高顺的鼻息,成果却触电普通的缩了返来。
夏天赶路,气候才是最要命的。
从他们口中传出了一阵阵猖獗的大笑声,挥动的拳头却并未就此停下。
“可爱!”
为我谓乌:且为客豪,野死谅不葬,腐肉安能去子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