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汉天子 > 第九十三章 你吟我舞

我的书架

当他握住剑柄的时候,蓦地间,一股砭骨的寒气顺着掌心传入体内,让他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颤。

阴丽华的确很喜好刘秀的这把青锋剑,但她也明白,这把剑绝对出自于名家之手,代价不菲。

刘秀微微一笑,说道:“如果丽华蜜斯的确喜好,这把剑就送你吧!此剑名为青锋,剑身薄,且又锋利非常,合适女人家利用。”

她沉吟半晌,向水榭门口的一名丫环招了招手。等丫环走到她近前,她在丫环耳边低声细语了两句。

说着话,她把捧着的剑再次向刘秀面前递了递。

阴丽华从丫环手中接过剑来,低头看了看,随即向刘秀面前一递,含笑说道:“刘公子,我不能白要你的青锋剑,这把剑,算是我对你的回赠吧!当然,也得你能用着顺手才行!”

她不是纯真的跳舞,而是在跳舞当中融入了很多的技艺招式。

若换成旁人,刘秀不管如何也舍不得把本身的这把青锋剑送给对方,但要赠送的人是阴丽华,那就另当别论了。

刘秀看着近在天涯的阴丽华,呆呆地点了下头。

他一开口,在场世人大多都是面露茫然之色,正如刘秀所说,这首歌他们的确没听过。

水榭内沉寂半晌,接着,掌声雷动,喝采之声此起彼伏。刘秀唱的如何样能够不做评价,单单是阴丽华的这一手舞剑,可谓是技惊四座。

刘秀看得暗吃一惊,他从不晓得,本来阴丽华并非平常的令媛蜜斯,而是具有极其深厚的技艺功底。

大抵的意义就是小女人长大了,出嫁结婚,过上幸运完竣的糊口。他唱这首歌时,一向在看着阴丽华,如此一来,他的演出更像是在向阴丽华求婚。

军歌不长,曲调也简朴,但却铿锵有力,重新到尾都透出一股铁与血的味道。一曲结束,整座水榭里静得鸦雀无声。

细看阴丽华的舞剑,时而柔韧如摇摆之杨柳,时而其疾如暴风骤雨,可谓是身似游龙剑如风,行云流水,圆活不滞,身随剑动,剑随身变,人与剑几近融为一体。

“恰是军歌!”

刘秀下认识地接过阴丽华递过来的这把剑,拿在手中,手掌顿是一沉。

见状,邓奉更气,他看了一眼身边的刘秀,低声问道:“文叔,你会唱歌吗?”

他唱的这首词是取自于《诗经》的《桃夭》。

响。

刘秀眼角的余光瞥向阴丽华,见她也正向本身这边看过来,贰心跳一阵加快,说道:“好。只是,这首歌是我在益州学的,诸位能够都未听过。”

就连阴丽华等女眷们,也都是两眼放光地看向刘秀,久久收不回目光。

在邓奉的潜认识里,不管谁出风头都行,就不能让王瑾出风头。实在通过邓奉的潜认识也能够看得出来,他是把王瑾视为本身最大的情敌,合作敌手。

阴丽华接过刘秀的青锋剑,感激地再次向刘秀福了福身,又道:“刘公子可否把刚才的军歌再唱一遍?”

跟着青锋剑出鞘,现场乍现出一道青芒,女眷当中也随之传出好几声的惊呼。阴识、阴兴等人看着刘秀的佩剑,也是暴露惊奇之色,暗道一声:好剑!

在场的世人,大多都是大族的公子、蜜斯,他们常日里赏识的是高雅的诗歌,玩的是风花雪月,甚么时候打仗过铁马金戈的疆场?

在刘秀唱歌、盖延弹刀的时候,阴丽华手持青锋剑,于水榭的中心舞了起来。

“还……还好吧。”

也不知过了多久,阴识、阴兴不约而同地站起家形,抚掌大声赞道:“好!文叔,若我没猜错的话,这应当是军歌吧?”

推荐阅读: 末日:开局获得无限复制     菩珠     骷髅玉     我在唐朝有个家     武当宗师在都市     一带一路之大机遇     亡魂工地     妖精的烦恼     绝色娇宠     筑香尸     她比烟花还寂寞     灵尸咒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