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亏,方才产生的统统,只是在梦中。

“我老是在想……”她伏在楼吟霄怀中,声音微微有些哽咽;“如果……我不是这么没用就好了,我便能够庇护爸爸、庇护大哥……”

为甚么我不能救回大哥?

此人必定是老天爷的私生子!

叶桃夭囧了下,嘴硬道:“谁说我看你了?我是看你眼睛里倒映的那盏标致的水晶灯!”

“我也在和你说端庄的,”楼吟霄说:“现在能救你大哥的,只要大夫,你又不是大夫。”

她哭的喘不上气,追在前面,冒死跑,冒死跑。

更没天理的是,人家不但颜好,还腿长,身材又好,另有钱,有才气,就连声音都是那种好听到能让人有身的声音。

大哥好活着。

一张男人的脸,完美标致成如许,真的好没天理。

楼吟霄摸摸她的脑袋,“好好抱紧你家老板的金大腿,有你家老板在,你大哥会一根寒毛都很多的安然醒来,记着了?”

她颠仆在血泊中,庞大的哀思和痛苦,狠恶的撕扯着她的五脏六腑。

固然,抱老板的大腿是当下很时髦的说法。

如果我之前不那么爱玩儿爱闹。

她正看得入迷,楼吟霄俄然出声扣问。

“我在和你说端庄的。”叶桃夭想哭,又被楼吟霄逗的想笑,不依的在楼吟霄身后狠狠砸了一拳。

“看够了没?”

为甚么我这么没用?

“……嗯。”好久以后,叶桃夭低低的嗯了一声。

可不管她如何尽力,都没体例追上大哥。

归正,事到现在,想甚么都是不管用的。

睡梦中,鲜血淋漓的大哥,口中叫着她的名字,不舍的看着她,手掌固执的伸向她,想要握住她的手,想要拥抱她。

如果我之前好好学习,像大哥那样优良,而不是像现在如许一无是处,我是不是便能够帮忙大哥了?

好多好多的血……

被楼吟霄的调侃分了神,叶桃夭不再像方才那样难过,从他怀中直起家子,仰起脸来看他。

但是,由楼大BOSS嘴里说出这番话,实在好违和哦!

楼大BOSS,谪仙一样的人物,竟然说出这么接地气的话,猎奇特!

“嗯,”叶桃夭埋头在他怀中,声音闷闷的,“我梦到……大哥……分开了我……”

“傻瓜!”楼吟霄手掌落在她身后随便披垂的,和婉如丝绸的长发上,“你是不是还想过,你如果超人就好了,那样你便能够挽救全天下?”

昔日里黑曜石般清冷敞亮的眼眸,不晓得是不是因为头顶水晶灯的晖映,染上了几分暖色,更加令人沉迷。

叶桃夭鉴定结束。

他唇角微微上挑,勾着令人沉浸的含笑。

但是,两个她看不清样貌的人,用铁链将大哥锁住,强行拖走。

叶桃夭:“……”

她一边说,一边红着脸跳下楼吟霄的双腿,撩了撩头发,分开楼吟霄的身边,背朝楼吟霄,假装方才埋头在楼吟霄怀中惨兮兮的人不是她。

淋漓的鲜血,洒了一起。

她从深深的懊悔和自我嫌弃中惊醒,那种懊悔和嫌弃,直到现在仍在心头缭绕,耐久不散。

大夫说,大哥会醒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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