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小跟母亲相依为命,为了遁藏穆赫兰家的人,大好的童年和芳华都耗损在了不断的搬场、流浪再搬场的死循环里。
直到那天早晨,一个杀手朝她开枪,而他脑筋还没转脚底却先抹油地跑去给她当肉盾时,他才晓得,他完了!
他从阿谁变态的初恋男友身上获得了一个经验,这个女人固然放纵不羁,对待豪情却跟他母亲一样纯粹,容不得半点棍骗和叛变,一旦被她发明,就再也没有回旋的余地。
这么惨,该死她哭!
哪怕时隔六年,哪怕她化成灰,他也认得!
她毒吗?让人一碰就上瘾再也戒不掉吗?
他开端想方设法,不择手腕把她绑在身边,苦肉计,美人计,无所不消其计,乃至设想她有身,终究如愿以尝地把她留下来,但贰内心却越来越惶恐。
因而他就如许走上了一条灿烂的星光大道。
厥后他才晓得,阿谁‘变态’是她的初爱恋人,叛变她不说,还跟她最好朋友结了婚。
他就算再死一次也要把她捉归去!
是被变态追哭的!
厥后他长大了,母亲归天了,为了糊口,他在形形色色的人群里穿越,却总感受全天下仿佛只剩他一小我。
她不气他用钱欺侮她,反而感谢他的慷慨风雅。
活了二十六年,他第一次有了激烈的猎奇心,是对一个女人。
母亲要挣钱要养他,每天事情到很晚很累,他耐久没有朋友,一小我呆在家里,只要一把吉它做伴。
穆大少爷还真被晃瞎了眼,一瞎就是六年!
------题外话------
不,不,不,这些唯美的描述词都跟她不搭调!
这一章应当没完,待补
阿谁女人就是一个坑,万年大坑!
老九!老九!老九……
她美吗?让人一见就挪不开眼再也看不见别人吗?
因而那天早晨,他们又睡了。
为甚么非她不成?
呵呵!他又气笑了,他跟他‘儿子’‘骸骨未寒’,她就想嫁人,做梦!
他抓破脑袋也想不明白,以是,他要弄清楚!
他不但送她去病院,还好吃好喝地服侍着,他就不信像他这类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好男人连一个女人也征服不了。
他气笑了,没见过,但被你睡过!
越在乎她,就越怕落空她。
太不要脸了!太不成思异了!
他接了老九小说改编的电影,为了更好地入戏,他不但把原著读了,还把老九名下统统小说都读了个遍,此中一个坑写到紧关头半年不更,卡得他差点没吐血两公升……
实在,对薄焰而言,钱,真的够用就行,不管一百块的路边大排档还是一万块的法国大餐,他都能吃得香,至于权势和职位,还不如他背上那把吉他。
她从一个沙性扬花的浪荡女,摇身一变,成了高文家老九!
他一次又一次敲着本身的知己问:
他再接再厉,她的初爱恋人死缠烂打,他替她赶,他的闺蜜骂她小三,她替他挡,她同父异母的mm作威作福,他主动当东西给他操纵,他一二再再二三地让她欠情面,而她一二再再二三的还,但他获得的永久只是她的身材……
可哭就哭,哭了还要调戏他说:“帅哥,你看起来好眼熟,我们必然在那里见过对不对?”
他不但没能出气,反而越积越深。
他觉得她认出了他,但很快她又点头:“不是眼熟,我所见过的男人向来没有像你这么都雅的,你很帅,真的……”
家属?呵,他连一个女人都管不住,哪有甚么心机管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