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难堪地摸摸肚子,“这才三个多月,是不是有点太早了……”
我顿时有点头大,敢情薛密斯这边这个曲解还没有解释明白?
我仍然把手伸到被子里去,摸到仍然微微隆起的小腹,这才放下心来,接过苹果,小小地咬了一口。
并且,她嘴里的我也变成了“遥遥”,而不是“孟蜜斯”了。
我和薛密斯坐薛麓的车子到了百货阛阓,连续逛了好几家母婴用品店,薛密斯非常细心,帮我买了一大堆婴儿用品。我看到婴儿的小衣服比手掌大不了多少,非常诧异,薛密斯则笑着说薛麓小时候穿的衣服也只要这么大。
“凌家的人也守了你一下午,刚才仿佛有甚么事,我叫他们先归去了,只留了外头几个保镳守着。”
凌家的宅子大,实在人并未几。特别是我现在所处的位置,还是在花圃的假山前面,恰是僻静的处所,除了几个正主子,普通人底子不会到这里来。
我和薛麓并不是甚么密切无间的好战友,但是我晓得他在,他会救我。他走得很稳,我靠在他怀中,闻着他身上淡淡的消毒水味,这一刻我感觉放心。
固然我现在的身份已经和畴前不一样,但我还是更情愿待在程公子的身边,安放心心先把孩子生下来。毕竟,凌家有太多的奥妙,也有太多血腥和殛毙,我惊骇。起码临时,在孩子出世之前,我感觉那边分歧适我。
我把头稍稍偏畴昔,他也正转过脸来,“醒了?”
估计现在薛密斯已经把我当作她的心肝宝贝好儿媳了,真不晓得今后薛麓要如何来跟她解释。我一阵头大,乞助地看向薛麓,他正在抿着嘴憋笑,然后伸手拉了薛密斯一把,“妈,您别大声嚷嚷,这里是病院,大早晨的,打搅别人歇息就不好了。”
我在病院躺了两天,大抵是因为年青,我的身材规复得相称快。薛密斯几近寸步不离地守着我,因为晓得我是龙三爷的女儿,很有身份,她也高看了我很多,照顾我也多了几分至心。
我吃了半个苹果,又感觉不想吃了,便递给薛麓,本是想叫他帮我放到桌子上去,他倒是不介怀,本身在我的一圈牙齿印上面接着咬下去。我有点难堪,只好保持了沉默。
我苦笑了一下,“仿佛没那么简朴,我总感觉,这并不是甚么值得高兴的事。”
“男孩?”我看向薛麓,他浅笑着点点头。
以是当我出院的时候,薛密斯再一次提起要陪我去买婴儿用品,我不忍心回绝。我打发凌家派来接我保镳先归去,他们不肯。薛密斯倒不太介怀这类场面,大抵是多年守活寡的孤单,她喜好一些能撑起虚荣心的东西。
“放心吧,已经稳住了,孩子没事,这几天多重视歇息,表情放松一点。”
“恭喜孟蜜斯,认祖归宗。”
薛密斯的嗓门很高,引得四周很多人都扭过甚来看我。我有些不安闲,正要拉着她分开,俄然感觉仿佛有一束目光落在了我身后。我转过身,正对上了一双冷冽的眼眸,他就站在离我不到二十米的处所,目光森然地看着我。
薛密斯也非常欢畅,她蹲下身,把脸贴在我的肚皮上,过了一会儿,也满脸欣喜地抬开端来,“真的,我家大孙子可真不错,这才多大,就会动了,今后必定是个活泼敬爱的胖小子!”
我顿时感觉很高兴,一时把薛密斯带来的难堪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不是我重男轻女,而是,我和季雨薇都如许运气多舛,如果我的孩子是个男孩,或许会好过很多。男孩子更轻易自主自强,不消像他的母亲和外婆一样,颠沛流浪,流落无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