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住马科斯的人,是一名身穿很透露的女人,看起来二十几岁的模样,张的还算很标致,红色的嘴唇,头发烫成大波浪,穿戴红色连衣裙,包裹到大腿根,暴露苗条的大腿,脚下踩着红色高跟鞋,靠着红色的小包,手指间夹着一根密斯卷烟,一身的红色。
砵兰街是香江闻名红灯区,色情行业的堆积体,是香江黑夜下最繁华几个处所之一。
没错,红姐的职业,算是一个老鸨,部下有一些舞蜜斯,跟很多舞厅、歌厅等处统统合作,上九流下三流的人都有打仗。
体系安排的人物背景,马科斯是因为父亲是混黑帮的,是一名古惑仔,可惜被砍死在街头,以是,马科斯非常讨厌与冲突黑帮,停学后也没有当古惑仔,而是在到处打工。
“看看你身上这衣服,都快被洗破了,走,姐给你买身新衣服去。”红姐挽着马科斯就要去商店。
像红姐如许的人,都会随身照顾必然量的现金,以备不时之需,此时红姐从钱包里抽出来的一叠钱,加起来足足有3、四万元。
马科斯来到砵兰街,熟谙了红姐后,红姐一向都很照顾他,也常常要送钱给马科斯,但他都没有接管。
在红姐看来,马科斯就是一个庞大的宝藏,她一向在想体例发掘这个宝藏。
‘铃铃铃!’就在马科斯打量着屋子,熟谙本身的身份时,座机俄然响了起来。
街上非常的繁华,人来人往,车流穿行,高楼大厦耸峙,九五年的香江,固然远远比不上二十一世纪后的一线多数会,但不比二十一世纪的一些小城差。
无功不受禄,拿人手短,吃人嘴硬,如果然拿了红姐的钱,一次两次下来,他就会真的变成红姐的人,毕竟人家凭甚么白给你钱。
看着座机,马科斯眉头皱了皱,不太想接电话,因为座机非常的脏,上面有着一层油污,把手上有着不晓得是甚么东西留下的污渍。
红姐这小我一向都罩着马科斯,以为马科斯是小我才,想要招揽马科斯,让马科斯跟她混,当一名...鸭子。
体系安排的人物背景,马科斯因为表面姣美,被很多人窥视,而红姐是罩着这一片的,马科斯事情的烤串店就在红姐的地盘,红姐和马科斯的干系很熟。
“好啦,红姐,你就别逗小马了,小马是我们砵兰街的一朵小白花,你就别想把他拖下水了,龅牙叔那边都忙的脚不沾地,小马你快去吧。”红姐部下的一个女郎笑道。
“那我就先走了。”马科斯说了一声,就向不远处的烤串店跑去。
“红姐你晓得的,我是不会拿你的钱的。”但马科斯却将这比巨款回绝,推了归去,没有去拿红姐手里的钱。
“喂...”但踌躇半响后,看着响个不断的座机,马科斯还是接了起来。
“非常抱愧,红姐,我另有事情要去做。”马科斯摆脱红姐的手。
“小马啊,你甚么时候能听姐姐的话,跟着姐姐混,当串店的伴计,太白瞎你的天赋了,你这姣美的小模样,比那些偶像明星帅多了,能让无数女报酬你尖叫,放心,姐姐不会虐待你的。”
“红姐,你又在调戏小马啊,你如果这么喜好他,就把他吃了吧,不过,红姐你比他大好几岁呢,这算不算是老牛啃嫩草呢。”几个女郎调笑着,挽着马科斯手臂的女郎。
“要你们多嘴,你们这群小浪蹄子,如果没有我在,小马早就被你们吞的骨头都没了。”红姐没有一点害臊,非常的凶暴。
对身上只要不到一百块的马科斯来讲,这能够说的上算是一比巨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