贰心脏开端不争气的狂跳,这的确是淬炼肉身的宝地,他站起家来,没敢跨出一步,只迈出了半步,一股可骇的气味传来,他身材呈现无数血痕,如同被千刀万剐,但他不再害怕,也不再后退,而是指导着气味进入体内淬练,好久,终究淬炼结束,他的肉身更加强大。
这个空间没偶然候的观点,他就只能跟着不断的奔驰,在贰内心默算的时候应当是第七天时,火线呈现了一个强健中年男人,这男人被几道玄色铁链紧紧的捆缚在一个高大的玄色祭坛前,男人浓眉如墨,鼻挺口方,边幅漂亮,满脸正气,只是现在却双目紧闭,眉头舒展,满身赤裸,只要胯下围着一道兽皮短裙,一身肌肉高高隆起,充满了力的美感,心脏位置有一个碗口大的伤口,能看到伤口里鲜红的心脏,只是此时不再跳动,那滴血液披收回浓浓的哀痛,似在呼唤江小蛮般,停顿了半晌,钻入男人的伤口。
说到这里,那男人堕入了回想,半晌后才说道:“我名方寸,乃人族中蛮族的首级,也是神以后嗣,我蛮族因为战力刁悍,始终被人族里的其他派系打压,直到人族存亡存亡之际,才临危受命,成为人族对抗外族的统帅,我蛮族儿郎生性浑厚,心机纯真,在战役期间到处遭到架空,但在对外交战中却奋勇抢先,在十三域岌岌可危的环境下,仰仗着我蛮族儿郎的武勇,艰巨的守住了这十三域。”
随即方寸仇恨的说:“其他外族也发明了阿谁种族的可骇,他们不但喜食人族血肉,其他种族亦是他们的盘中之食,起初投奔他们的种族不但被当作炮灰送命,还被他们圈养为仆从,此等行动被大陆统统种族鄙弃和仇恨,因而更多的外族插手了我们人族的阵营,称呼这个种族为噬族,只如果生灵,就没有他们不吃的,在获得外族一多量救兵的环境下,我们吹响了反攻的号角。”
江小蛮猎奇心大起,却不再多问,那男人道:“在六合初开时,洪荒大陆万族林立,人族职位寒微,外族圈养我人族为血食,视我人族为蝼蚁,奴役我人族为奴婢,把人族视为最卑贱的种族,我人族先贤不甘近况,连合统统人族权势,抖擞而抵挡,终究弹压外族,建立洪荒天域,占有大半洪荒,威震天下,无人敢犯。”
江小蛮心中凛然,人族是万物之灵,无数年来人族都是六合间的宠儿,加上可骇的繁衍才气,称霸全部大陆也在道理当中,而俄然呈现的外族竟比人族还要优良,恐怕人族伤害了。
他向着血河一步跨出,却踩了个空,面前产生的一幕让他呆若木鸡,血河刹时消逝,化为一条红色的匹练,在空中不竭爬动,最后化为一滴晶莹剔透的血滴向火线飞去,他毫不踌躇的跟着血滴的飞遁方向快速奔驰,他有种直觉,这血滴会给他带来欣喜。
江小蛮心中震惊非常,那男人的气味如渊似海,他还远隔千丈,那可骇的气味就让他没法前行一步,而那让他视为淬体珍宝的血河竟然只是他的一滴血液所化,那他的气力到底有多强?圣尊?至尊?还是更上一层的境地?
他半步半步的向前逐步淬炼肉身,跟着越来越靠近血河,他的肉身也越来越刁悍,不晓得畴昔了多久,他终究站在了血河边上,那可骇的血气再也没法给他带来一丝威胁,反而让他有种非常亲热的感受,他扬天大笑,再也没法压抑内心的高兴,他坚信,只要他进入血河再淬炼一次肉身,他的雷神体就能大成。
他恭敬的抱拳一拜:“前辈,您是谁?为甚么会在这里?这里又是甚么处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