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许的车子固然代价不菲,但是在花都的大街上,碰到一辆如许的车也不算是甚么让人值得奇特的事情,以是林妙可就不解地问路风:“风哥哥,你看甚么呢?是不是很喜好如许的车呀?”她底子不让路风答复,就接着说,“你如果喜好,我们就买一辆好不好?你开着,带着我去兜风!”
人的心机偶然候真是奇特:许很多多平平常常的人常常都厌倦平平平淡的糊口,不管本身具有还是不具有过一种轰轰烈烈的糊口的前提,绞尽了脑汁都要去寻求那种新奇和刺激;有的人则在惊险和刺激中也一样会厌倦,转而去寻觅一种安静平平安然的糊口。
前一种人,巴望的是萧洒走一回的豪情,就算是流星,只要本身光辉了一回,就是粉身碎骨成陨石也在所不吝。后一种人,寻求的是一种不求贵显于诸侯,但求在芳华里多活几朝的安宁,只寻求心灵的安好,就算是一身冷静无闻、平平平淡也心肠安然。
顺着路风的目光望去,就在他们前面三四十米远的处所,一辆广大的玄色越野车缓缓地向着他们开了过来。如许的初级越野车,在林妙可的家里少说也有六七辆,那是他们家的保镳乘坐的。本来,就在他们身边不远处的三名保镳也是乘坐了如许的车子到酒吧去寻觅林妙可的,但是他们的蜜斯步行,他们也只好将车子停在了酒吧门口步行。
路风忍不住转过甚,看着一脸纯真、一脸幸运的林妙可,垂垂地,一种轻柔的感受涌上了她的心头,他乃至产生了一种想伸脱手去,在那张光亮、清纯的小脸上悄悄地触摸一下。他想晓得,那脸上细致肌肤的感受和枪支匕首细滑的感受是不是一样,如果不一样,那感受的不同又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