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灿,你的右手……右胳膊如何了?”何青芷很灵敏地发觉到了苏灿右臂的不普通,一脸怜惜一脸焦心肠问道。
任明启本想和苏灿同车套套近乎,目睹苏灿等人一起进了前面的悍马,只好带着蔡荷香和蝶仙坐进了前面的车。
耳边熟谙的乡音,身边拥堵的人群,路上无尽的车流,眼里灰蒙蒙的天气,乃至吸到鼻子里的PM2.5,在这一刻,竟然都是别样的亲热。
因为大雾还没散,飞机没法腾飞。任明启指了指路边两辆没挂车牌的悍马,道:“苏兄弟,我们先去机场宾馆喝杯茶,聊谈天,然后雾散了再飞都城。”
任明启与何青芷等人接到了动静,天气还没亮,就早早地等在机场的入口处了。
苏灿当然不敢说是枪伤,更何况另有任明启等人在身边。“呵呵,没事的青芷,我在山上采药的时候摔了一跤,伤了肩膀。过几天也就好了,别担忧。”苏灿的左手,在何青芷的肩膀上悄悄拍了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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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打过号召,苏灿问到:“蝶仙,你也去都城吗?”
蔡荷香对苏灿的解释坚信不疑,还自作聪明地延长解释了一下:“啊,我晓得了。这个竹棍看起来很浅显,但是很金贵。就像牛黄狗宝一样,不识货的人,还觉得是一块臭石头,对吧?”
苏灿伸出无缺无损的左手,揽住了扑过来的何青芷的肩膀:“青芷,对不起,让你久等了。”
刚才倒是忘了先容了,苏灿微微一笑:“他叫刘明志,是我的朋友。”顿了顿,又弥补道,“他也是学中医的,医学上的朋友。”
“是啊师父。蔡阿姨和任叔叔已经调回都城了,他们说帮我在都城开个医馆,比在塔山有前程。师父啊,医馆的地点都租好了,到时候你可要帮我。”胡蝶仙仿佛很欢畅,都城是九鼎国最大的都会,五环外的一个街角,也比塔山繁华一万倍。
八点半,一行人登上了一架民航飞机,朝着三千里外的都城飞去。公然,机上只要他们几小我。
公然气度不小,苏灿看了看面前的悍马。两个身材魁伟的司机站在车门边,腰板笔挺目不斜视,一看就是久经练习的人。
明天和编辑交换了一下,《逆天苏乞儿》这个题目,都会味道淡了些。是以决定,改名为《花都至尊丐王》,但愿各位书友持续支撑。
“不会是我师弟吧?”一边的蝶仙老气横秋的问。
苏灿和花飞影刘明志对视一眼,一笑一点头道:“对对,就是蔡大姐说的如许。”
任明启伉俪俩一起走上前来,满脸堆笑。蔡荷香道:“大兄弟,如许费事你,真的不美意义。老姐的感激,都在内心。今后……。”
一行人进入宾馆,宾馆大厅里的办事职员,眼晴一起亮了。这里不但有几个美女夺人眼目,另有一个刀疤狰狞的刘明志。更加奇葩的是苏灿,拖着一条胳膊,提着一根乞食棍,却众星捧月一样被拥在正中间。
“嗯。”苏灿也悄悄嗯了一声,不动声色。花飞影冲着苏灿挤了挤眼,偷偷伸出了大拇指,比划了一个“牛”的手势。那意义说,这家伙有来头。
“让他回家吧,我不风俗在病院里给人看病。”苏灿微微皱眉。
刘明志曾经建议说,特制一把大吉他,然后将打狗棒藏在吉他里,再背到身上就不会惹人谛视。但是苏灿反对了这个别例,本身没有文艺气质,又何必冒充流浪歌手?不聪明还学人家亮顶,会让聪明人嘲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