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着车往前走出去不远,路边呈现一个奔驰的人影。
最后两个被魏可杀掉的人,看破戴不是甲士,而是蓝色的事情服,这类衣服,魏可已经很熟谙,恰好就是金头虎王部下的保镳们的打扮。
假定三个甲士被杀的动静传出去,会产生甚么?
陆军第89军357师2团,少尉排长,黎司阳。
看来,今后最好还是把小欢带在身边,这小东西平时不起眼,关头的时候真有效,假定刚才有小欢在,他只要故伎重施,让小欢把狗引开,就能制止此次不需求的战役。
仇敌已经胆怯,接下来,躲在暗处的他成了猎人,只要略藐谨慎一点,就能把全数仇敌击毙,获得终究的胜利,这个成果,即便是魏可本人,也感觉足以自大。
戈壁之鹰的枪弹能力非常可骇,那两小我的脑袋,就像是爆开的西瓜,一下子就炸了。
紧接着,一件淡色的衣服,被一根棍子似的东西撑着,从那辆停在公路上的汽车的后侧,渐渐升了起来。
想当年,在和老美的越战期间,Y南曾经有几支王牌军队,屡立军功,厥后南北越同一,这几支军队的番号都被保存了下来,此中就包含357师,对于这些,魏可约略晓得一些。
魏可说着,烦恼地揉揉缩在本身身边的小欢的小脑袋。
当他走到公路上的时候,最后残剩的仇敌,进入了他的视野。
伸手到这名少尉胸前的口袋里一摸,公然,找出一本红色的军官证。
刚才的战役中,他已经开了七枪,射中率是百分之百,击中四名仇敌,打碎了吉普车的两个大灯,外加一条狗,现在,弹夹里已经空了,仅剩枪膛里的一发枪弹。
走上前,从尸身中间捡起一个手电筒,开端打扫疆场。
甲士,三名现役甲士!
哪怕是戈壁之鹰,魏可也不想,用手枪和主动步枪对射,是提着脑袋冒死,那种滋味不好受。
看到这个气象,魏可微微有些吃惊。
魏可答道:“我没有接管投降!”
只不过,魏可一样也晓得,胜利的天平,已经完整倒向了他这一方。
“投降……我们投降!”
剩下的仇敌怕了,他们要投降!
仅仅是旁听了一场战役,他就阐收回告终论,无穷靠近究竟。
再用一支小手枪去和人玩命?
胜利了!
但,魏可没有一丝怜悯之心,判定举起了戈壁之鹰。
那些Y南甲士的兵器,魏可也没客气,三支步枪都拿了,还搜出了三个弹夹和两盒枪弹,一股脑堆在了汽车座椅上,现在这类环境,谁晓得接下来会产生甚么。
罗曼诺夫的思惟腾跃的短长,又提出了一个困难。
他的遐想力一样丰富。
魏可的嘴角暴露一丝嘲笑。
话说,357师的兵士,为甚么会和金头虎王的部下,搅合在一起?
这个答复很简朴。
发明死的竟然是功劳军队357师的军官,魏可内心更加感觉不安。
罗曼诺夫已经从地里爬出来,深一脚浅一脚地来到魏可身边。
就在这时,公路上响起了一个颤巍巍的喊声。
他也是血肉之躯,他也怕死!
357师,那不是Y南的一支功劳军队吗?
“别提了,那些人带了一条狗,老子差点没命!”
这小我身上穿的是一身显眼的戎服,魏可靠近看了一下,军衔是少尉,除了这名少尉,吉普车上别的两个枪手也都是甲士,身上穿的是Y南群众军的正规礼服。
魏可察看了一下,并没有靠近吉普车,而是变更方向,绕向了停在公路边那辆车的火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