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探约翰接到动静后立即赶到这里并备案窥伺,普通来讲,偷尸身的人要么是发卖人体器官的,要么是恋尸癖。但是凶手为甚么会有停尸间的钥匙呢?约翰扣问了弗雷德,“一共几小我有病院停尸间的钥匙?”
随后弗朗西斯的尸身被运往停尸间,一间位于地下泊车场中间的几十平方米的屋子,内里空荡荡的。卖力运送尸身的大夫弗雷德,也就是刚才抢救弗朗西斯的主治医师,他翻开了停尸间尘封已久的大门,把安排尸身的推车停放在了地板的正中间,在尸身的脚指上挂了一张名片,然后便锁上门,敏捷拜别。
这句话足以申明他们必定吃了弗朗西斯的尸身,这些奥妙集会的人应当都是食尸癖,他们把人肉作为一种美食,这类行动不但令人作呕,更令人发指。随后警便利拘系了统统参与集会的人并搜索了那座堆栈,奇特的是内里并没有发明骸骨,莫非这些家伙把尸身的骨头也吃光了?
约翰一看亨特不肯意共同就把他押回了差人局停止鞠问,但是当时亨特的神态不清,警方筹办等他酒醒了以后再问他。亨特在椅子上睡了几个钟头,渐渐复苏过来,一张嘴第一句话就是,“太好吃了。”
接下来警方把视野集合到了这三名大夫身上,或许凶手就在他们当中。约翰申请了搜索令,对三名大夫的室第停止搜索,但是并没有发明尸身。
约翰来到了弗朗西斯的家里,细心勘察了现场。他很迷惑弗朗西斯既然有才气按动告急报警器,为甚么恰好拿不到药呢?按理说药应当放在离本身比来的位置才对,但是为甚么要放在桌子上?约翰走畴昔拿起药瓶,俄然感觉它很轻,拧开一看,内里竟然是空的!约翰当时就鉴定有人把弗朗西斯的药偷走了,目标就是让贰心脏病发作。为了确认,约翰去了药品店查询了弗朗西斯的消耗记录,他买的救心丸够他吃很长时候,不会这么快就吃完了。
弗雷德大惊失容,“明天我明显把尸身放在这的,如何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