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了一份打扫卫生的事情。
照亮了一地鲜血,和我。
我要打扫的是马路中间的人行道,这里是用鹅卵石砌成的巷子。
农夫工,一个多么夸姣的词汇啊!
“还钱!”我低声嘶吼着。
气愤让我明智全无,我最讨厌有人提我的母亲!
白日的阳光那么刺目,我的汗水流的缓慢,胡子也长得缓慢,我捡了个口罩戴上,讳饰我的毛发;
香啊!真香!
这些人一愣,随即苦笑起来:“小伙子,你还年青,你不晓得这个区长的脾气,上一个去找他要钱的人,现在还在病院里,吃喝拉撒都得别人服侍。
凭甚么?
我蓦地站了起来,我的表面被黑夜淹没,我的瞳孔闪动着痛恨。
因而这条路变得花团锦簇,灯火光辉,柏油马路洁净的没有一丝灰尘。
跟我一起来的工友们,一个个缩着脖子,抱在一起,好像鹌鹑。
起码,在这一刻,我是小我。
吃的不算好,我却很满足,特别是听到这些人说,等这里清算完,就能获得上千元的酬谢。
我们兢兢业业,认当真真,连上厕所的时候都没有,拼了命的完成了打扫的事情,凭甚么不给钱?!
他瞪着两只针鼻儿似的眼睛,回身就要向屋子里跑去。
我猛的转过甚,牙齿紧咬,脸孔狰狞:“你们不去,我本身去!”
我腥红着眼,蹲下身子,看到四散的脑浆鲜血,感觉有些可惜。
“谁找你们干的事情,你们就去找谁要钱,跟我没有干系!又不是我让你们洗的地。
‘好吃,好吃,好吃,好吃……’
此中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头,白发苍苍,满面尘霜,他脸上的皱纹比拔丝苹果还多。
还是没能等来人为。
当时候,我就是真正的人了!
跟在我身后的农夫工们挤上前来,七嘴八舌的说着话。
深夜,一群穿着陈旧的农夫工,要去做公理的事情,要去拿到本属于我们的东西。
条约呢?你们签了条约吗?”
白日,我走在人群中,没有人发明非常。
我顿了一下。
走这条路的人须得有个好眼睛,不然迟早会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