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舞用质疑的目光看着星哲,但是却被星哲自傲地目光给吓了一跳,这个变态也能这么端庄吗?
星哲和凤舞并没有买药,以是他们没有列队,只是进入观光。星哲对灵药并不体味,这么玄的东西,写小说的时候是常常写到,但是见必定是没见过的。
次日凌晨,星哲四周躲着大蜜斯,恐怕惹怒大蜜斯,然后被五马分尸。聪明机警的二蜜斯风月立即就看出了星哲的企图,套路了星哲,把星哲骗到了大蜜斯的书房,然后就一脸狡计得逞的神采分开了。
“为甚么他们的药材品格这么好,却还卖得这么便宜?真的是亏蚀想要整垮凤家吗?那也不成能啊?这类亏蚀买卖对峙不了多久,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仅仅凭抢买卖,想要整垮凤家底子就是无稽之谈。”
大蜜斯看到星哲一点一点地离本身越来越远,非常不解。
和占便宜比起来,还是小命更首要。
东市的繁华就像星哲见过的集市差未几,人隐士海,叫卖之声不断于耳。为了制止被人潮冲走,星哲用力地拽着凤舞的裙子,几次几乎把凤舞的裙子扯下去。
星哲的体例很简朴,就是密查动静。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他们进货的渠道必定会有很多个版本在其他的贩子丁中传播,一样是老奸大奸的贩子,相互之间的猜想必定也是八九不离十,如果连敌手的行动都猜不出来,那还当甚么贩子。
因为长年躲在家里,除了从家到黉舍的路他能找到,其他的路完整不熟谙,并且天生没有方向感,导致他成为了一个不折不扣的超等路痴。
我有这么可骇吗?这变态如何这么怕我?
而这些贩子堆积的处所也就那么几个罢了,酒楼、赌场、倡寮,这些处所都分歧适女人去。凤家从蜜斯到仆人,全数都是女人,合适去这些处所的只要星哲了。
凤舞看着门前“开业大吉”四个大字,摇了点头,这家伙不但变态,眼睛另有点题目。
凤舞猜想如果有人敢这么做,那就必然不会是短期的,如果不是短期的,那就不会是亏蚀买卖。
但是从这家药店的客流量来看,这买卖的确火爆啊。凤家固然也有坊市,但是灵药买卖才是凤家的中流砥柱。
并且星哲还向来没去过真正的倡寮呢,恰好借这个机遇去看看是不是和电视剧里演的一样,烟花之地,风骚多情,想想另有点小冲动呢。
“货源的题目吗?这个交给我吧,我也不能总在凤家白吃白喝,这个时候是轮到我着力的时候了。”
以是他在电脑上敲键盘打小说的速率也非常慢,别人晓得小时如何也能敲出两三千字,但是星哲一个小时敲出八百字算多的了。
大蜜斯扶起着依云,完整不像是蜜斯和丫环,更像是姐妹一样。
“不……不好了大蜜斯。”
坊市固然也能挣钱,但那只是出租情势的,赚取的钱未几不说,并且都是限定的,从各个老板的手中收取坊市出租费,这些钱只占凤家总支出的三成,孰轻孰重底子就不消猜。
做了这么长时候的买卖,固然凤舞还只能算得上是一个新手,但是她已经能遵循贩子的思惟去思虑买卖上的事情了。
实在星哲一开端是想要拉凤舞的手的,有便宜占不占白不占,但是在凤舞揍了他一拳以后,他就放弃了。
“不消你说,是小我都看得出来。”
星哲看到大蜜斯那带着怒意眼神,发作出来满天的杀气,吓得站都站不稳。当然,这只是他本身在脑海中YY出来的。
星哲指着前面,一种先找到的优胜感让他很高傲。作为一个路痴,能活着达到目标地对他来讲的确就是万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