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着走着,我俄然有种奇特的感受,我们现在不像是在太岁的体熟行走,更像是在冗长的长廊内里行走,两边的肉壁就是长廊的墙壁,而我们前去的方向就是长廊绝顶的暗中。
我们俩闻声一愣,不晓得魂冕这话是甚么意义,两人低头看去,只见在老黄头的脚下,一截脆生生的手骨横卧,老黄头一不留意,刚好一脚踩在上面,太岁肉很软,手骨顿时堕入肉内里,顿时消逝不见了。
“特么的,如果这会儿有个炸弹就好了,直接堵住一个处所就是一下,保管给它开个洞穴,我们就能跑掉了。”老黄头考虑再三,也感觉我说的不错,但还是不想就这么死了,忍不住叹道:“恰好这回出门甚么玩意都带了,就是没带炸弹,真是他妈的点背。”
可惜我们没有。
我冷静点头,没多说话。实在我明白老黄头的意义,自有汗青以来,还从没人见过这么大的太岁,更不消说有人走到太岁的体内去看看有甚么,并且这只太岁跟普通的还分歧,它是吃尸身长到这么大的,谁晓得它现在到底是太岁还是尸身。
“以是我们现在就只要出来的一条路咯?”老黄头无所谓地看着魂冕,道。
魂冕估计被老黄头这副模样弄得受不了了,翻了个白眼,道:“你如果想畴前面出去倒也不是不可,但你起首要包管本身不被触手拉返来,别的还要包管本身跑得够快,不会被太岁和湿婆追上。”
老黄头跟魂冕一听我这话 ,如有所思起来,我感觉我思虑的没题目, 如果遵循我们目前的环境来推断的话,我们不管往甚么处所走, 最后的结局就只要一个,除了死还是死。
这倒也是,这如果个普通的太岁也就罢了,可这只太岁吃过的尸身估计数都数不清,跟个乱葬岗一样。要让我吃太岁的肉,真是想想都恶心,也不晓得魂冕他们当年到底是如何想的,竟然想到用尸身去养太岁。
魂冕的脑筋里想的一向都是这类玩意,怪不得他能做出那么变态的事,我跟老黄头先前就说不过他,现在更不想跟他研讨这个题目。两人谁也没有答复他,只是持续往前走,防备着别有甚么伤害来袭。
我们三个现在根基上都有伤,想跑快根基上不成能,并且就算我们跑得过太岁,路上如果碰到湿婆我们也是必死无疑。
固然我们也不想承认,但究竟仿佛就是那样,老黄头刚才踩到的那截手骨在一刹时就被太岁消化了。
我听的不由有点后怕,这里到处都是太岁的触手,如果不谨慎被触手绊倒,遵循老黄头的说法,直接就会被消化掉。
老黄头担忧我的安危,又不放心魂冕,以是才会提出带着魂冕两人走在前面。
如果太岁没重生,我们俩现在必定正在被魂冕折磨呢,毕竟单论气力,我们俩剩下的力量底子不是他的敌手。
“卧槽,这甚么环境?”老黄头一见手骨刚被本身踩下去就消逝了,顿时惊得下巴都要掉了,道:“你们可不要奉告我刚才的那截手骨是被这玩意消化了,这家伙的胃口有这么好吗?”
我们不由沉默,但不管如何说,这时候有个炸弹还是会便利很多,我们也就不会有这么多顾虑。
刚才我们还在争固执存亡的题目,没想到这才畴昔了不到多久,我们就站在了一起谈天。而这统统都是因为太岁重生,一个更大的威胁摆到了我们的面前,偶然候真的不得不感慨,人真是奇妙的生物。
以是从必然程度上来讲,太岁重生实在恰好救了我们一命,偶然候是福是祸,还真不能等闲下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