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氏就喜好安笙这不骄不躁的性子,闻言便拉过她的手,密切道:“你这丫头就是谦善,你但是在那么多人面前赢了大师畴前公认的茶艺妙手呢,那里会是粗笨的,再聪明不过,不但聪明,手也巧,比那些沽名钓誉之辈可强多了。”
想说这披风穿在安笙身上,非常都雅,都雅到,让他舍不得眨眼,心潮涌动。
流雾飞烟,水泻而下,
“承蒙伯母不嫌弃,如果伯母喜好,安笙情愿献丑,替伯母煮一杯茶汤,伯母看可好?”
煮茶的过程是极都雅的,少女眉眼灵动,眸似含光若水,素手芊芊行动如行云流水,别具美感。
林氏饮了一口,只觉满口生香,神思为之一震,不由喜笑容开,“喜好,我还没喝过这么好的茶呢,我们家安笙公然当得起茗茶仙子这个雅号!”
风吹起他的袍角,带起一道墨色光纹,安笙只来得及瞥见他一点银色的暗纹,陆铮便已经到了她面前。
陆铮满腹言语尽数咽下,忍着冲动将安笙请到了林氏坐的马车上。
陆铮骑在顿时,安笙要微微仰开端,才气瞥见他的脸。
再往前看去,就见两人两骑,左边那位骑深棕色黄骠马,身穿石青披风的,束着青玉发冠的,是护国公陆鸿文养子陆文。
安笙带着青葙和紫竹转过影壁,来到前院大门前,便见门前两辆双驾马车停在那边,从表面看上去,马车不算特别华贵,只是看着比平常的马车广大了些,深棕色的车身泛着亮光的釉色,看上去古朴而大气。
车夫早摆好了脚凳,陆铮代替了青葙的位置,亲身将安笙扶上了车。
固然隔着厚厚的衣裳,但陆铮还是有种牵手了的满足感。
马车里铺着灰色外相毯子,柔嫩而和缓,林氏坐在靠南边的一张矮榻上,中间摆了一张楠木镂花小几,几上摆着一个浅黄色的都篮,其上另置着一套雨过天青瓷茶具,淡淡的釉色甚是清雅,中间又有一小巧高雅的铜鼎风炉,一方红泥小壶坐于其上,模糊能听到水沸之声,不远处的瑞兽鎏金香炉里,清甜的梨花香丝丝缕缕,扑上鼻尖,让人不由软了半边身子。
夜后邀陪明月,晨前命对朝霞。
林氏这句沽名钓誉之辈说的是谁,大师都心知肚明。
林氏筹办了整套的煮茶器具,安笙直接取用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