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锦帆 > 第三十话 茶馆偶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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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逊嘴角微微向上一弯,直射孙晴的目光深切而锋利。茶社里的人们不晓得三人的身份,一阵儿庄严以后,便又开端说谈笑笑,不时有人向柜台那边扯着嗓子呼喊一声。

……

孙晴的身子微微一颤。

但顾劭还是闻声了。他微微一笑,笑容好似初春方才融雪的溪流般,夹带着读书人特有的斯文气质。他回身,揽住孙晴吹弹可破的双肩,俯身凝睇着她的头顶。四周的车水马龙仿佛一下子消逝不见了,偌大的天下变得空空荡荡,全部仲春时分的吴郡城里只剩下两小我。

孙晴却傻愣愣地站在原地,直到顾劭唤她分开才一步三转头地,牵着他的手走下楼去。至始至终,陆逊的目光一向落在窗外吊脚楼上方的一角蓝天。

他的指尖也被陶瓷碎片划破,殷红的血从伤口里排泄来。

本来这红衣男人便是留在吴郡的陆逊。孙权将吴侯府迁往南徐时,他编了个来由没跟着前去,常日里却也喜好清闲安闲地寻着个茶社或者酒坊消遣。却不料在这里与孙晴和顾劭撞了个正着。

毕竟,爱情这类朦昏黄胧的东西,是烈火,是鲜艳的鲜花,更是一盅能够深切骨髓的迷魂毒药。一辈子只能有一次的轰轰烈烈,一旦错过了,就再也挽不回。

顾劭俄然回过神来,才发明孙晴已经走出去十几步远,正冲着他挥手。金灿灿的阳光从云端倾泻下来,泊在孙晴深紫色的衣衿上,收回精密的五彩光芒。他也朝她挥手,然后快追几步赶上去,脸上弥漫着光辉地笑容。

“孝则,”孙晴抬头望着顾劭无瑕润玉般的脸庞,白净光亮的双颊浮起淡淡的红晕,“你既然是世家子,为何不想着有朝一日功成名就、立名千古呢?”

何况我已经犯下了那些错误,不如就将它们停止到底吧。

“现在我一时半会讲不清……我们快走吧,他很快就回到这里来的!”孙晴却更加镇静。

“是谁?”顾劭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脑筋,领口的玄色衣衽被孙晴牵涉得有些走形。

但孙晴不管这些。为了能放心出门玩上一回,两人殚精竭虑地做足了筹办。此时的孙晴没有像平常一样艳装浓抹,而是换上了吴郡城里浅显百姓家的女孩惯穿的高腰深紫色大袖宽衣,下着刚好掩住双足的淡紫色长裙,脚穿金丝线纫边的高头丝屐。衣衿上绕着淡金色绸缎,末端系着湖蓝色悬珠流苏。顾劭则是一副通陋儒生打扮,红色黑衽的宽袖粗布汉服,腰间悬着龙形绣花香囊和玉饰,没有戴冠帽,乌黑的头发绾起盘在头顶,加一条青蓝色头巾与一根雕镂精彩的木簪。精美而帅气的脸庞有着未谙世事的纯洁,一双眸子好像夜空里的星斗,清澈通俗。

“如何了?”顾劭一惊,放下茶杯也跟着向窗外看。

末端陆逊朝窗外吹了声口哨——一只通体墨黑的鸽子鸣叫一声,在空中回旋了几圈后,稳稳落在茶社的窗棂上。

只是不晓得这般的纯真天真,如果放在了风起云涌、动辄白衣苍狗的乱世,究竟能保持多些光阴呢。

“郡主?”红衣男人赶紧起家见礼,清秀的眉毛微蹙。

四周的环境一时候变得非常沉寂,乃至能听到飞虫扇动翅膀的声音,不知是错觉还是真的。茶社内的统统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沉寂唬住了,纷繁转头望向孙晴和陆逊。

“孝则。”她俄然站住,轻声唤道,声音微微颤抖。

顾劭怔了一怔,旋即仿佛明白了甚么。他风俗而天然地整整发簪,顺带着侧目用余光从臂弯间朝身后一瞥。不巧那红衣男人也正将目光收回室内,一时候四目相望,孙晴也完整透露了本身,被那红衣男人清清楚楚地看在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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