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刚经 > 法界通化分第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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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缘:

「如是,世尊!此人以是人缘,得福甚多。」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有人满三千大千天下七宝以用布施,是人以是人缘*,得福多不?」

此分言,要以三心不成得之无住心为「因」用七宝作缘,如是布施,才气得福甚多。住心布施,所得的福德是有限的。住相为有漏之因,不能得无漏之果。若能破此执见,即能了悟无福之福,无得之得,此般若妙智,则能通化法界,无量无边。

「是的,佛陀!这小我以是人缘,得福很多。」

【原文】

统统法的天生,皆依靠各种前提。直接首要的前提为「因」,直接主要的前提为「缘」。比方种子为「因」,阳光、雨露、泥土等为「缘」,人缘和合而生稻穀。

【译文】

「须菩提!若福德有实,如来不说得福德多;以福德无端,如来讲得福德多。

须菩提!如果有人拿了满三千大千天下的七宝来布施的话,你想,这小我以是人缘,他获得的福报多未几呢?」

法界通化分第十九*

「须菩提!如果福德有实在的体性,那么,我也就不会说得福德多了。正因为以不成得心为因,用七宝作缘,以如是因,如是缘,以是我才说得福德多。

【注释】

*法界者,十法界也;通化者,是指般若聪明充遍法界,无所不通,无处不化也。第十八分辩的是三心不成得,既说心不成得,恐怕众生曲解福亦不必修了。以是,此分奉告以无福之福,无得之得的妙理。所谓「无福之福」,是虽有布施,而心无所住;「无得之得」,是虽有能所,而不着能所。因为住心布施,皆是有为的服从;不住相布施,方是有为的服从。有为的福,终有了日;有为的福,永无尽时。有为的福,是妄心所行处;有为的福,是至心见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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