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人马虽少,可如许的具装重骑在火器没有呈现之前,在疆场上的确就是一种逆天的存在。单靠轻步兵,去再多人都是毫无用处。
不但王慎,帮凶悍冲锋的重马队们速率也迟缓下来,最后竟然停了。
一片清脆声响,几个贼军刚竖起的长矛刺在马甲上,刹时折断,他们也被战马撞得口吐鲜血疲劳于地。
长槊“噼啪”“嗡嗡”鸣行,马蹄霹雷地踩在已经积满血水的地盘,一口气向前冲出去将近两百米。
面前满是人,乱七八糟,只要李昱混在人堆来,又如何将他找出来。何况,本身也不熟谙这厮。
他只未几是想让仇敌的守势略微地慢上那么一点,也好借机朝仇敌营中猛冲,制造更大的混乱,让贼人的建制被马队完整冲乱。
再咳出一身汗的同时,王慎又听到座下的战马开端大口大口地喷着白气。
雨还在不住地下,又密又实,竟然是一片昏黄了。
他又高又胖,就好象是一座肉山杵在马背上。
仇敌慢下来,这使得他们簇拥成一团,人隐士海挤得短长。这个时候,王慎的战马也逐步跑不动了。再这么下去,很快就会落空速率。
俄然,一片惊叫。就见得远处一骑悲忿地大吼,策马冲来。
面前浑沌不明白,有些看不清楚。出来黑压压的人头就是红艳艳的人血。
重马队紧随厥后,凶悍冲撞。长长的马槊狠狠抽在人身上,刹时弯成新月,然后又猛地弹开。不管仇敌身上穿戴铠甲还是布衣,都被敏捷扯开,锋利的枪刃在他们身上拉出又长又深的伤口。
再看那些仇敌,设备被先前所碰到的要好上很多。大家手上都提着象样的兵器,有的人身上还穿戴铠甲。
这就是一具高速高效的搅肉机,摧枯拉朽,所向披靡。不,这就是一口磨盘,性命不竭被投下去,再被磨成烂肉吐出来,成为这血染大地的一部分。
一股豪气从心头升起,直欲大声长啸。
如果没有猜错,那边就是李昱的中军大帐了。
无法之下,他们只得纵起马蹄不住朝前踩去,又提着长长的马槊不住下刺,顿时和贼军战做一团。
岳爷爷,不,我那将来的老丈人能够做到的事情,某也能够。
顺手荡开两支长矛,战马高低垂起前蹄将一个贼军狠狠地踩进泥地中。王慎瞪大了眼睛,用尽目力朝前看去。
这就费事了。
他大声号令着,轰然大笑:“龟孙子,如何,躲着不敢出来吗?”
十五丈……十丈……五丈……
终究,王慎靠进了仇敌的中军大帐。
王慎心如铁石,已经杀发了性,即便身上受了些重伤,也涓滴不感觉痛。
遭到他的鼓励,其他马队也是红着眼睛同声大喊:“杀贼,杀贼!”
见王慎如此剽悍,赶来的贼军倒是惧了,脚下一个游移。
贼军都是无甲杂兵,如何抵挡得住。面前,无数人捂着脖子、面庞和胸口倒了下去。
王慎极力忍耐着嗓子里的咳意,大吼一声,手中朴刀调头刺到战马的屁股上。
他抖擞力量,一刀砍在大帐前的旗杆上。
在冷兵器疆场上,要想想破骑,只能依托马队,或者神臂弓弩阵。而面前这群流寇有马队和神臂弓吗?
就看到在一片昏黄中,火线二十丈有一顶巨大的红色帐篷,帐篷前立着一根旗杆,上面飘荡着一面大旗,霍然写着“李”字。
这就是冷兵器战役吗,只要你设备精美,练习有素,博得一场战役的胜利实在非常简朴,这一战,打到现在已经没有多大牵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