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九凤朝歌:世子妃常野 > 第四十一章:【番外一】柳明义
我成为了摄政王的一个小小暗探,接到的第一个任务是与一群匪贼劫杀一个女人和一个小孩。
“蓝蝶,我已经跟我娘说了,明天就带你归去。”我拉着蓝蝶的手,眼底满是蓝蝶羞红的脸庞,那娇羞的模样映在我眼中,让我心头一阵热血。
她叫顾朝歌。
我初度见她,她一袭蓝色长裙,乌发如云,脸庞清秀,腰肢轻摆,回眸时那双眼睛透着清澈的光与芳华的活力。
但是厥后我发明,能够被赏识,被看中的前提,起首是需求有本钱,不是靠我的天赋之名,并且黄金。
在帝都去往乡城的路上,我反对了那辆马车,第一次做了与我赋性不符的事情。
蓝蝶看着我,声音悄悄柔柔,一如平时,只是那双曾经盛了香梦河星子的眼睛却落空了光彩,暗淡非常。
“还不会是看上我们蓝蝶了吧,不过我看他真是眼熟啊。”
人群顿时热烈起来,都七嘴八舌的群情着我,另偶然不时凑上来看我的,更有甚者还伸手捏我,看我是不是真的。
然后大呼着说我摸到了我们乡城的天赋。
为首的一个粉衣女子指着我,偷偷的笑。
邻里相亲都赞我天赋之名,是个神童。
我一把甩开她,目露狠光,恶狠狠的说道:“我不会走与父亲一样的老路,既然你这么看中你的面子,那今后你就同你的面子一起过吧。”
实在他并不晓得,朝歌已经深深佩服了我,从一开端的冷傲出场,到新鲜的脾气,然后一起相伴,我看到了她的朴拙与勇气,她将是我将来跟随的明主。
难怪我从第一次看到她就感觉她与别人不一样,本来是我们之间有如许的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