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虎刚洗完脸,正要出门倒水,就闻声兴邦的声音隔着大门响起。
吃过午餐,陈虎单独上山。
放完枪,他拖着怠倦的身子走进屋,简朴洗漱了一把,连衣服都没来得及好好脱,就一头扎进被窝里,没一会儿就呼呼大睡起来。
陈虎内心清楚,这四周离乡村太近了,一旦真的遭受狼群,结果将不堪假想。
很快,他来到了明天打野猪的处所。空中上的野猪蹄印混乱无章,仿佛能看到当时野猪惶恐逃窜的模样。
“行,你等我拿件衣服!”
不过陈虎此次可学精了,不像前次在张有财家喝酒时那么实在,酒杯倒是举得勤,可喝得没多少。
陈虎这一觉直接睡到第二天中午,兴邦来了两趟,看着大门没有翻开,也就没叫门。
这一聊起陈虎,叔爷可来劲了,那欢畅劲儿都快溢出来了。还死死拽着陈虎不放,一个劲儿地劝酒。
陈虎爬上的这棵松树,没有合适落脚的树杈,他只能艰巨地取出绳索,在树干上绕了一圈,把本身绑在了树上,借此让本身能省点力量。
山林里,除了他沉重的呼吸声,便是那踩在落叶上沙沙的脚步声,沉寂得让民气里直发毛。
陈虎想都没想,立即手脚并用地敏捷爬到了树上。
陈虎的神采变得凝重,心跳蓦地加快,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
叔爷看着陈虎分开的背影,笑着骂道:“这臭小子,较着是在躲酒呢!”
屋里呢,陈虎、叔爷,另有李爷爷正围坐在炕桌上,吃着热气腾腾、喷香喷香的杀猪菜。
俄然,他的目光逗留在一个形状独特的足迹上。那足迹呈圆形,边沿清楚,如同梅花普通印在干枯的血迹旁。
他的声音不自发地减轻起来,他深知,猎杀野猪留下的血迹,很能够会引来食肉植物,但他如何也没想到,来的竟是狼。
“不对,越是静,越是有题目!” 陈虎在内心暗自嘀咕。
当陈虎来到昨天下套子的处所,心猛地一沉。树下的套子已经不见踪迹,地上只要一滩鲜血和些许獾子毛。
“如果只来一只孤狼,或许还好点。但千万别是狼群啊!”
狼的足迹清楚,看模样留下不超越六个小时,而那方向,恰是他之前发明獾子的处所。陈虎稍略加快了脚步,朝着阿谁方向走去。
刚开端聊的那些事儿,陈虎还挺感兴趣,听得可当真了。都是乡村地点县城周边产生的事儿,啥日本人啊,匪贼啊,听着听着,也不晓得咋回事,话题就转到陈虎身上了。
“狼…… 这是狼的足迹!”
内里分肉的这群人,那可真是能折腾,眼瞅着都半夜了,才稀稀拉拉地拆伙。
“这个方向?!”
就在这时,远处的草丛俄然狠恶闲逛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