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沈绾笛伸手按住褚昀降第一次抬起大刀的手时,收回来时做了一个无人重视的小行动,而那行动恰是表示褚昀降重视她的手。
莫非他觉得本身骗了他吗?
但大刀所穿过的位置,在世人的视野中,天然觉得大刀是沈绾笛的腰腹处。但实际上,大刀刺进的并非是血肉之躯,而是穿在沈绾笛身上层层叠叠的衣物。
人体在锋利的兵器面前不过是一滩烂泥,随随便便就刺穿了畴昔;但布料则不一样,特别是沈绾笛身上穿的这类陈旧的衣衫。
在场的统统人,除了还傻傻坐在地上许瑞,都看得出来大刀刺进沈绾笛身材内的丝滑过程。
沈绾笛看着腰间的这条红痕,有些发楞。
似是怕褚昀降不信赖,沈绾笛用手在红痕上用力搓了搓,腰间传来的火辣疼痛感让她一刹时面庞扭曲了一下。
至于当时面上的神采窜改以及后续的晕倒,沈绾笛十足都是照着幼时沈三在她耳边每天念叨的那些梨园的演出体例归纳出来的。
即便沈绾笛再三夸大说了身上的鲜血并不是本身的,但褚昀降仍然没有挪动半分,还是站在床榻前,眼瞳中的玄色不减反增,更加稠密。
沈绾笛不免有些忐忑,掀着衣摆的手指指节用力到发白。
不管是在沈绾笛禁止以后褚昀降窜改的伤口位置;还是在刺入刀以后褚昀降的迟缓抽刀以便利沈绾笛将筹办好的鲜血涂抹到刀身和伤口处;亦或者是以后沈绾笛假装失血过量晕倒而褚昀降直接接住的反应。
不过……
贫苦百姓对衣衫的寻求并非是充足精美亦或是设想新奇奇特,而是能够穿得耐久。只要穿得够久,那么就不需求花花财帛在衣物上。
而此时,在这块如玉普通白净细致的肌肤上,鲜明有一道细而素净的红痕,从女子的腰侧高出畴昔,就像是用一根红线将其束缚住一样。
“你到底要如何样,才情愿信赖我说的话?”
统统都极其顺畅和天然,就像是两人之前就排练过无数遍一样,只一个眼神或一个行动都能明白对方下一步究竟想做甚么。
腰间肌肤比手还要白上一二,泛着莹白的光芒,像是一块上好的羊脂玉,让人忍不住想要在手中细细把玩。
红痕微微发肿,四周边沿的肌肤也略有一些磨损,莫名有种虐待的美感。
如果脱手,就刺向她的腰腹处。
这是甚么时候受的伤?
这句话倒是真的,毕竟她当时一心想着要如何骗过那大当家,内心一向都在提心吊胆,底子就没有多余的心机去感受腰间的痛苦。
“这红痕该当是被那大刀的刀背咯到的,大刀抽出来的时候摩擦了一下,然后就留下了。”
但是沈绾笛敏捷调剂本身的神采,假装毫无感受地持续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