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真的是如许,左哲倒是能够考虑和阿谁狐狸精打个筹议,毕竟罗宾和老马掐过架好歹也算是他的仇敌,仇敌的仇敌就是朋友,甚么都好筹议不是?
弱肉强食本来就是天然界的铁定法例,普通野兽也懂趋吉避凶恃强凌弱,何况是深具灵性不再自觉野性的妖怪。
心头一凛间,左哲本能的行动起来,迷踪步双脚一错,千幻手以曼妙的轨迹挥出。
时候未几哎,看看留影镜,变身时候只剩十多个小时了,如何着也得抓紧,这但是去打妖怪做妖精,如果有限的时候内摆不平可就惨了。
底子就是难登风雅之堂的野狐禅,也就只能在聊斋这类别史夜话内里厮混的份儿。
这类狐狸天然不能和封神演义里阿谁千古艳后比拟,祸国殃民倾国倾城是不成能的,大不了也就是给打柴郎报报恩,和穷墨客谈谈情,再不就利诱一下良家妇女啥的。
推开院门踏进院子,还没有走出五步,一声降落的呼啸伴跟着一声尖叫响起,随之一股恶风劈面扑来。
便宜老妈想要跟着去凑热烈,给左哲不客气的回绝了,为了让她乖乖儿呆家里,还用了一点点的迷魂术。
“姐姐慢着点,有狗,好几个呢,我先出来把它们给关起来,你等下出去哈!”
那条看起来跟个小牛犊子似的黑狗,清楚是一头吊睛白额的花斑大老虎!
结婚的时候那小子感觉总算盖过了老马一头,拽得二五八万的,让老马冲动得差点把他给挂了替他去洞房。
“狐五十岁,能窜改成妇人,百岁为美女,为神巫,能知千里外事。善蛊魅,令人利诱失智。千岁即与天通,为天狐。”
不算丢山中霸王的脸,到底小狐狸就一怪胎,人家都说虎怕群狼来着,小狐狸一狐狸精却能和群狼掐架,差点就灭了巫山血狼一族,当然比一个还没有化形的老虎短长。
啧啧,儿童不宜,太聊斋了。
这些天生缺点中最要命的就应当是怕狗,特别是猎狗,也就是这处所说的撵山狗,那是狐狸的天敌,只要一给赶上那就是得本相毕露,跑都得冒死的跑。
挨了左哲当胸一掌和顺势一抓,大老虎摔了个荤七素八,好不轻易摇摆着脑袋复苏过来,就看到左哲一脸古怪的瞪着它,好家伙,尾巴一夹就开溜,跑得比丧家之犬还快。
这是当代《玄中记》的记录,说的天然就是狐狸精,也就是所谓狐仙。
感谢的老公叫罗宾,是老马小时候的玩伴,最喜好干的事情,就是到山上去下套子逮狐狸啊黄鼠狼啥的,曾经和老马掐过,差点被打得连他妈都认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