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而丁一风雅地将贴技艺枪给了她。固然是手枪,但随枪装备上百发枪弹,火力很强――这让程清蓝再次为高科技感喟。
“丁一!”程清蓝唤他,便见他转头,在阳光下朝程清蓝粲然一笑,朝她招手。
如许合适吗?房间中,她将本身泡在热水中,问本身。如许,两小我算是男女朋友干系吗?他是当真的吗?
是吗,丁一,这就是你的寻求你的欲望么?程清蓝心中一软,他真是挺不幸的。生物系高材生,却被逼参军,更被当局抛弃,与一群植物为伍,流落亡者之地。但是,幸亏亡者之地有丁一,本身才气保存下来。
阿谁男人就站在阳光下,赤着上身,肩膀上扛着把沉重的机枪。麦色皮肤在阳光下汗水晶莹,只将完美的腰背曲线展露无疑。那男人的背部肌肉健壮紧致,线条修韧流利,沿着宽广的肩膀往下,收于窄腰,那腰部也是紧致有力的,跟着他上臂的行动柔韧转动。灰绿色迷彩裤生生堵截了那流利的肌肉线条,将他腰间以下包裹住,更衬得他整小我矗立豪气。
她严峻得话都说不出来,低头一看,一根枪管竟然就绑定在左手前臂上,向下延长出扳机,刚好握在她掌中;枪管上有一块5厘米见方的液晶面板闪着亮光,上面有手枪、手榴弹的小图案,别的几个图案程清蓝不熟谙――大抵是服从挑选键;右手则不知何时套上了一个庞大的金属钩爪,将她全部右手包裹住。那钩爪不知甚么质料制成,非常冷硬锋利,比她前次见到的怪兽的爪子还要庞大,倒钩上,模糊有蓝光。
明天丁一的话概括起来:天下是混乱而落空次序的。这里是南承平洋孤岛,北面僵尸之地,南面是人类大本营。但是身处亡者之地的他们,没有被僵尸吃掉,却被人类抛弃。大陆的统治者顾将军不顾他们的死活。
本来,让女人血脉贲张的男人,真的只需求一个背影……
这天,程清蓝看丁一练习猛犬军队,看完以后,极其佩服。能将植物练习得如此有规律性和进犯性,难怪他孤身一人能在亡者之地保存!程清蓝之前只打仗过猎枪和模型枪,便请丁一教本身用枪。
“跟设想中一样甘旨。”他目光如炬盯着她,“清蓝蜜斯,我的技术还行吧?”
程清蓝手指方才触到那红点,一道淡淡的红光闪过,她浑身没出处一颤。
约莫因为程清蓝上辈子活动细胞就发财,到了这天早晨,她用手枪的摹拟射击服从,已几近枪枪可射中目标,令丁一刮目相看。不过,程清蓝没跟丁一提的是:不晓得是不是错觉,她竟感觉双眼目力比之前还要好上很多,几百米外的靶子她都能看得非常清楚。
丁一欣然同意,不过他的枪都是又大又沉重的,程清蓝出乎料想地能够一把举起,让丁一大跌眼镜。但是她却不矫捷,准头也不好――毕竟枪身都有她半个身材大了!
程清蓝擦干身上的水,穿好衣服站在床边,深呼吸,伸出右手,翻开衣服和短裤,按向阿谁红色按钮。
第二天,程清蓝一觉醒来,只感觉神清气爽。
明天的事,在程清蓝看来是难堪的,丁一却仿佛完整不在乎。只是仍然暖和地望着她,满足她的统统疑问和需求。
丁一收起笑,严厉道:“清蓝,我思疑,你被人改装过。”
真是暴力的天下。她想,她也得向丁一讨把枪。她扫视一周,目光紧紧定住――
亡者之地漫衍着上一次战役中被抛弃的军队。颠末两年混战,活下来的都是强者中的强者。红老迈、丁一,另有其他五六支军队,都是各自盘据的代表。但是亡者之地上权势最大的不是他们,而是一个叫叶焱的男人。除了丁一,其他好几支军队都认他作老迈,听他号令。红老迈也是他的部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