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这身黄狗皮好啊……不但能够光亮正大的跟着日本人四周烧杀劫掠,还能拿双份的军饷――――哪怕是投降了,百姓当局也还是给他们发饷,日本人也发,可津润了!真搞不懂那些土八路为甚么一门心机跟日本人死磕,现在美都城参战了,日本人在承平洋连吃败仗,我们就在一边看着,等他们跟美国人打出个成果来再决定去抱哪边的大腿不好吗?日本人赢了我们就认命,美国人赢了……我们就躺赢,多好啊,干吗跟日本人死磕?脑筋有题目!明天这帮死八路没完没了的攻击他们,实在让他们吃了很多苦头,嗯,看模样日本人杀他们是杀得少了,明天沈大爷就大开杀戒,给点色彩那帮泥腿子看看!
被李顺时候惦记取,恨不得扒他的皮,拆他的骨的沈星摇摇摆晃的从屋子里出来,哼着小曲来到门口的一棵大树下,拉开裤子。刚才他和几个亲信一起弄了几壶酒,两斤猪头肉,美滋滋的喝了一顿,再如何说也是沈鸿烈的亲信,哪怕是在疆场上,该享用的还是要享用,不能委曲了本身。不过抢来的酒仿佛兑了太多水,好几碗喝下去,醉意没几分,尿意倒是激烈得很,这不,已经是第三泡了。
暗哨一开端的时候听得很当真,听着听着眼泪就下来了,呜呜哭着:“营长,我们……我们还能回到东北吗?”
李顺点头:“是的,很体味!”
李顺说:“我扛得住。”昂首看着天空中那轮半月,暴露怀想的神采:“你们啊,在关内过了几年好日子,就变得娇贵起来了!在故乡,如许的气候算冷吗?的确称得上和缓。我还记得,五年前阿谁夏季,鬼子出动五六万人马,疯了似的扫荡北满,我们没法与他们对抗,只能不断地转移……那年北满的夏季可真冷啊,动不动就是零下二三十度,我们连件像样的棉衣都没有,更不能生火取暖,到了早晨只能整晚不睡觉,咬着牙硬熬。我让队员们相互监督,看到谁闭上眼睛的就用雪团砸醒他,因为一睡畴昔,就再也醒不过来了……可即便是如许,还是有很多人冻死了,睁大眼睛冻死了。你们现在这身骨子,回到北满的荒漠过我们当时候的日子,只怕三天都撑不下去。”
这个声音来得是如此高耸,别说那暗哨,连李顺这类已经在疆场上厮杀了十年之久,早已身经百战乃至千战了的老兵都给吓了一跳,闪电般回身,拔插在腰间的毛瑟手枪!
这句话终究打动了李顺,他狠狠的点了一下头:“好!”
一个降落沙哑的声音俄然响起:“想回到东北去吗?”
窥伺兵收起手枪,说:“本来想逮个尖兵归去套供词的,不过现在看来,用不着了。传闻你之前还是营长,这支军队的环境必定很体味吧?”
那名窥伺兵卸掉他的兵器,这才收回击枪。借着月光,李顺总算看清楚了,他和攻击暗哨的那名窥伺兵一样,戴着套了盔网,就算放到骄阳下暴晒都不会反光的钢盔,一张脸涂得花花绿绿,如同黑夜中的恶鬼,反挎着一支装了一个很长的弹匣的冲锋枪,腰间别动手枪的枪套,右大腿外侧还别着一把匕首。他们的戎服也很奇特,有很多口袋,每个口袋都插着弹匣,腰间更是插了六七枚手雷,肩后还斜挎着一柄近似榔头那样的玩意儿,能够说是武装到牙齿了。他看得一阵心惊,这就是传说中的缺枪少弹的八路军?不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