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眠站起家,却俄然感觉一阵晕眩,脑袋昏昏沉沉,像是要昏死畴昔普通。他先前流了很多血,固然仰仗强大的意志力撑到现在,毕竟是挺不住了。
他身形微晃,摔进溪水中。
男孩看着他,微微蹙了下眉:“本尊要你的血。”
――阿谁蹲在小溪边衣衫褴褛的小乞丐是我的心上人?……爱过
所谓半仙, 毕竟不是仙。
――哪个好人,我帮你打他!
等他开端发觉到酷寒时,身材已经几近冻僵,他抬起眸,看到遮天蔽日的紫鸦群,也看到一个男孩,他穿戴一袭玄黑华服,雕刻着晦涩难懂的符文,衣摆处是一丛绣金此岸斑纹络。
沈眠蹲在溪水边上,看着池水中一条游鱼划过,暗自吞了吞口水。
一阵轻风拂过,篝火微晃。火堆旁的少年闭目凝神地打坐,火光映照着他的脸颊,白净如玉,美不堪收。
当修行者冲破大乘境地顶峰,扛过九重浩天雷劫, 便有但愿晋入飞升境。飞升境地之人, 可称之为――半仙。
***
修魔与修行分歧,修行是弃世地气味于元丹,即将六合灵气储存于体内,再融会贯穿加以利用。而修魔,不修元丹,只将精神锻形成最强大的境地,修魔最高境地,便是与日月同寿,人间无可毁灭其身。
沈眠方才入了境,一时半会竟没有发觉到。
出乎料想的是,那些紫鸦吃了他的血,便不再反叛,紫黑的羽毛模糊闪动赤红血光,就像是完成某种典礼普通。
直播间画风终究规复普通:
沈眠终究还是放弃挣扎,总归他只要一张嘴,是说不过上百万人的。
沈眠不免感到诧异,莫非这些紫鸦能够认主?或是他的血有甚么特别的处所?
到了第三天,沈眠伤势病愈了,他开端考虑这个天下的任务,他要做任务,起首是要活下来,要想活下来,就要有自保才气。
“行……就当是拯救的酬谢……”
实在是他不敢轻举妄动,倘若从高空摔下,怕也难逃一死。
这个刻毒无情、又在理取闹的天下。
――宝贝儿想死你啦!!=33333=
沈眠愣了愣,他竟然读懂了这个男孩的话――你对我无礼,我本该杀了你,可你对我有效,以是,我临时饶你一命。
――甚么时候走杀马特气势了?
――作为一名合格的观众,主播就算化成灰都要认得出!
俄然指尖一疼,仿佛被甚么划破,沈眠抬眼看去,却见男孩含着他的食指,正板着小脸不甘不肯地吮吸。
“修魔?想想还挺酷的。”
男孩只一挥手,便骤起一阵凛冽北风,整片丛林竟开端冰冻住,沈眠全部身材几近冻僵,倚靠着身后的一棵树木勉强定住身形,却不自发往下滑去,终是跌坐在地上。
他也不在乎,还是自顾洗濯脸上的泥污,衣袖卷起小半截,玉藕似的手腕白净似雪,他微微眯起桃花眼,慵懒而惑人,直叫人舍不得移开眼。
倘若他是天命之子,这个时候想来会碰到莫大的机遇,比方拜个短长的师尊,又或者,获得一样逆天神器,再不济,得遇美人援救也是幸事。
就在此时,十数只紫鸦从空中快速掠过,俯身而冲,将沈眠从溪水中捞起,而后突入云霄。
因为数千年来,这世上再无一人得道成仙。
他只觉得本身活下来,还得了十数只灵鸟主子,喜不自禁,却不晓得,这些紫鸦不是他的主子,它们的仆人另有其人。
“……”
――???
沈眠也感觉很嫌弃,很不甘心。血给了别人,他还能活吗?管他是天王老子,也没本身的命首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