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细的察看着吸血鬼,红色的长发,红色的眼睛,比他还白净的皮肤,那里像他的黑豹子了,他的黑豹子,浑身就没有白的处所。

那熟谙的感受,

面前的男孩只到本身胸前,卷卷玄色的头发摸起来软软的,是温热的,不像他,长年身材都是冰冷的,只要在进食后才会有半晌的暖和。

底比斯复苏了,他法度稍快的向少年走去,眼里只剩下那只流血的手,轻柔的执起,底比斯微伸开唇,暴露舌尖,舔了上去。

翻开门,走到楼梯口,一楼客堂里,长长的插满玫瑰的餐桌上,黑发少年坐在桌边,捂着不断流血的左手,呆呆的看着站在楼梯口的吸血鬼。

不过,也只要此次机遇,能好好的看看他,那次触碰,是他太想黑豹子产生的幻觉,还是想他想的那样。

直到一股浓烈的香味唤醒他,他执起男孩流血的手,香味钻进他的鼻子,他迫不及待的吮吸起来,好甜,向来没有吃过这么甘旨的血,他收回抚摩男孩的手,双手捧着甘旨吃的眼睛都眯了起来。

郑晓情感失落了,底比斯吸着吸着,咦?如何变酸了。

他俯身切近郑晓的面庞,对劲的看到小东西睁大的双眼,哼笑道:“我就吃掉你。”

中午过后,太阳最暴虐的光芒消逝,温和的光芒充满六合间,在这阳光亮媚的日子,本来是吸血鬼熟睡的时候,只是,一阵浓烈的香味将底比斯从梦中拉出来。

不过,对他无益的是,吸血鬼给他一个月的时候长大,在这贵重的一个月里,他们朝夕相处,能不能让吸血鬼对他产生豪情,决定了他将来的运气。

吸血鬼的话仍然在耳边反响,郑晓整小我却惊呆了。

“这头猪是你的食品,一天内必须把它吃完,吃不完的话――”

双眼豁然张大,好,好好吃,像孩童吃着冰淇淋,他吃的津津有味,很快,血没有了,他毫不踌躇的伸出尖牙咬了下去。

郑晓一阵吃疼,他晓得这类环境很伤害,手是偶然间划破的,上辈子养尊处优,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划破厚厚的猪皮,割了一块肉,好不轻易抹上盐烤熟了,刚端上餐桌,拿起刀子就先给本身来了一下。

郑晓擦干眼泪,沉着下来思虑面前的处境,这个天下的人类目前还处在仆从社会,保存环境的严苛,没有强大的兵器,发财的科技庇护本身,吸血鬼有着强大的才气,如果他们想统治人类,能够说轻而易举,很不幸的是,他处于社会的最底层,吸血鬼的食品,而他的仆人,是这个社会的最高层,被吸血鬼尊敬的强大吸血鬼,才气是节制风,他们之间的差异何其庞大,他的仆人底子没有将他放在同一层次上,在他的眼里,本身是一块能够长大的血袋,谁会对一只血袋产生豪情呢?

底比斯挑高眉毛,这么简朴,回想起刚才的甘旨,他咂咂嘴,毫不踌躇的伸出右手摸摸郑晓的头。

看到流血,他就晓得不好了,公然,把面前这只引来了。

但是统统都无所谓,因为那无与伦比的香味牵涉着底比斯的思惟,从甜睡方才醒来的吸血鬼明显并不像黑夜那般夺目,他从棺材里爬出来,披着柔嫩的玄色睡袍,顺着香味儿而去。

不是因为白日的吸血鬼比早晨更加神经病,而是因为,

他没有重视到,面前的男孩满目和顺的看着他,那目光,仿佛看到丧失已久的珍宝。

他笑着摸摸郑晓的脑袋瓜,回身上楼,走到二楼的楼梯口,他俄然想到甚么,也没有回身,懒懒的道:“不要想着逃窜,你不会风俗没有腿的糊口,呵呵。”嘴角暴露讽刺的笑意,迟缓的进房间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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