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内里人潮拥堵,人气混乱,玄衣的气味隐于此中,反倒没那么轻易被看出是外族,明显是个千载难逢的散心机遇。
船缓缓驶向江心,简禾把一小半的羊肉、牛肉都倒入滚烫的汤中涮了几秒,夹出来后沾点酱油葱花送进嘴里,入口即化,唇齿留香。
要晓得,魔族人平生只换一次鳞。小时候,身上有部分皮肤是没有鳞片覆盖的,那也是幼年的他们最轻易受伤的部位。成年前夕的那次换鳞后,鳞片会武装到满身的每一寸,像铠甲一样伴随他们平生。
人类仇视魔族, 城中另有那么多仙门后辈来交常常, 如果让他们发明有魔族人在信城中,搞不好会脱手对于玄衣,把他赶出去。为了制止费事,也因为养伤,这段时候,玄衣只要在夜深人静时才气无所顾忌地出门。
话说,脚本里就没写过魔族人是如何求爱的,上辈子她也没机遇体验一番。既然现在起了话头,简禾干脆一并满足本身的猎奇心:“话说,你们魔族是如何向心仪之人表达好感的?”
玄衣:“……”
固然统统都很新奇,可四周的氛围也充满了人类的气味。玄衣闻多了头晕脑胀,便把脸埋在了简禾的衣服上――固然,她跟街上的这些家伙一样是人类,可他却不架空她的气味,乃至感觉她脖颈发梢处有阵清甜的体香,让他老是不由自主就凑上去嗅。
“凭我的修为,那种毒物底子何如不了我。”
其他大部分的生肉则留给了玄衣――别看他体积小,实在胃口大得很,食量比简禾大很多了。现在身材好转,也不消再像一开端那样,老是防着他闹肚子了。
站在一旁,被视作氛围的郑芜望天:“……”
“高人说的是阿谁魔族人?他就在门外呢。”郑芜努了努嘴:“这两天一向守在这里,说甚么都不让我们近你身,药是他喂的,夜是他守的。要不是我说要替您擦擦身,并且换套洁净衣服,他还不肯出去。”
简禾轻描淡写。但实在,那吃心怪在最后关头憋的大招,是一种非常伤害的尸毒。
送走了几个小魔星,简禾排闼进屋。屋里没有点灯,玄衣居高临下地坐在了高柜顶,斜睨着她,两只圆滚滚的眸子反着光, 明显有些不满, 身上还滋滋地冒着黑雾。
一滴盗汗从简禾的额角絮絮滚落。她拭掉汗珠,忍不住腹诽:无知就是幸运。如果你们看过脚本,必然不敢在他面前胡说八道。
“已经畴昔两天了?”简禾喉咙有点干,但还是立即问了最体贴的事:“阿谁老妖怪如何样了?”
――小彩蛋――
桥洞阴暗无人,银色的波光粼粼明灭,阴风嗖嗖。划子上就横放着一根划水的长杆,简禾与玄衣对视一眼,拾起一端,在桥底的洞壁上一撑,船只晃闲逛悠漂离了原处。
“它看起来好凶哦。平时要喂甚么东西?肉吗?剩饭剩菜吗?”
简禾转头,公然看到雕花窗纸外投映着一道人影,就直直地站在内里。
“你养了它多久啦?”
幸亏,魔族敬慕强者。作为将来的魔族扛把子,玄衣就算不主动示爱,也必定不会打光棍。只需勾勾手指,就有大堆人抢着把额心的鳞片送给他了。
“上面。”玄衣表示简禾昂首看房梁。
昂首看到天气已经暗了, 简禾哈腰轻拍一个小屁孩的肩膀,边哄边领着他们出门,道:“很晚了。你们几个小孩儿伶仃在内里不平安,别让家里人担忧,快回家吧。”
郑芜不晓得甚么时候已经退出去了,还替两人关上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