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听话的时候我娘会揍我屁股,它不听话的时候, 姐姐你也会打它屁股吗?”
明天,因为是一年一度的除夕,简禾早前就跟玄衣发起一起过个节。
昂首看到天气已经暗了,简禾哈腰轻拍一个小屁孩的肩膀,边哄边领着他们出门,道:“很晚了。你们几个小孩儿伶仃在内里不平安, 别让家里人担忧,快回家吧。”
要晓得,魔族人平生只换一次鳞。小时候,身上有部分皮肤是没有鳞片覆盖的,那也是幼年的他们最轻易受伤的部位。成年前夕的那次换鳞后,鳞片会武装到满身的每一寸,像铠甲一样伴随他们平生。
如果一个不慎被击穿了头骨,那么,不管你是光环盖天还是立马服下十颗元丹,这便当都必定吐不出来了。
桌案上暖了一壶酒,简禾一边往瓷杯里倒酒,一边浅笑道:“那是放天灯,灯罩底下有个小烛台,点上火就能飞到天上去。人们会在灯罩上写上夸姣的欲望,但愿灯能把本身的欲望带到神仙那儿。”
一滴盗汗从简禾的额角絮絮滚落。她拭掉汗珠, 忍不住腹诽:无知就是幸运。如果你们看过脚本, 必然不敢在他面前胡说八道。
另有,也不晓得是不是他端菜端多了头昏目炫,总感受那小怪物斜睨他的目光凉飕飕的,的确跟个大活人似的……
雕花窗外,数不清的天灯飘飘荡扬飞上夜空,玄衣抬头,敞亮的光点在他的眸子中集合又飘散:“他们在做甚么?”
她内心鬼畜地飞过了一片弹幕――㚐㚐,您冒烟都冒得跟个点着火的小煤球似的了,就算我是瞎子也看得见好么!
固然统统都很新奇,可四周的氛围也充满了人类的气味。玄衣闻多了头晕脑胀,便把脸埋在了简禾的衣服上――固然,她跟街上的这些家伙一样是人类,可他却不架空她的气味,乃至感觉她脖颈发梢处有阵清甜的体香,让他老是不由自主就凑上去嗅。
明天,内里人潮拥堵,人气混乱,玄衣的气味隐于此中,反倒没那么轻易被看出是外族,明显是个千载难逢的散心机遇。
冬夜,华灯初上。小孩儿手执绘有金鱼的花灯在大街冷巷跑过,灯笼里的火光扑闪扑闪。小贩扛着冰糖葫芦慢悠悠地走着。江心的船中有人操琴,清越琴声不断如缕,随清冷的夜风飘远。
话说,脚本里就没写过魔族人是如何求爱的,上辈子她也没机遇体验一番。既然现在起了话头,简禾干脆一并满足本身的猎奇心:“话说,你们魔族是如何向心仪之人表达好感的?”
“你养了它多久啦?”
“玄衣,我们能够解缆了。”简禾抬头,轻咳一声道:“刚才那几个小孩儿就是偶然一说,你别放在心上。”
趁这机遇,简禾决定给他友情传授点儿套路,悠悠道:“不是如许算的。我们寻求的不是成果,而是过程。说到底,‘放天灯’只是约心仪的人见面的来由,见面以后的事儿――跟谁一起写下欲望、跟谁一起肩并肩点的火,跟谁一起看天灯飘远,才是意义地点。”
未免水波把船上的东西晃到空中,船舱里都是矮桌坐垫。
简禾:“……”
如果缺了鳞片的处所是额心,那就更费事了。起首这处所就在脸上,底子粉饰不了,只要不瞎都能看到。在战役的时候,这个马脚百分百会被敌手对准进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