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晓得的话,还觉得他是在用心支开她呢。
《玄衣日记》
趁这机遇,简禾决定给他友情传授点儿套路,悠悠道:“不是如许算的。我们寻求的不是成果,而是过程。说到底,‘放天灯’只是约心仪的人见面的来由,见面以后的事儿――跟谁一起写下欲望、跟谁一起肩并肩点的火,跟谁一起看天灯飘远,才是意义地点。”
玄衣:“……”
一滴盗汗从简禾的额角絮絮滚落。她拭掉汗珠, 忍不住腹诽:无知就是幸运。如果你们看过脚本, 必然不敢在他面前胡说八道。
雕花窗外,数不清的天灯飘飘荡扬飞上夜空,玄衣抬头,敞亮的光点在他的眸子中集合又飘散:“他们在做甚么?”
……
简禾把玄衣放在了本身的劈面。泛黄的铜炉在桌面滚滚冒烟,小二把荤素菜式顺次围着铜炉摆好,撩开帘子拜别之前,还古怪地看了简禾一眼――毕竟,他还真没见过跟牲口面劈面坐着吃火锅的人。
对此,玄衣表示得毫不感兴趣,但并没有回绝。一起相处这两个月,简禾已经摸清了他“不回绝就是承诺”的脾气,便放心肠点头定下了路程――去江边的一座闻名的酒家用膳,坐花船弄月游江。
两手空空位回到皮电影摊,远了望去,几排木椅在青石街上拖曳出瘦长的黑影,贺熠已经带着那件不称身的衣服消逝得无影无踪了。
就在穿过桥洞时,一向懒洋洋地坐着、跟简禾有一搭没一搭说话的玄衣俄然坐直了身材,鼻子在氛围里吸了吸,奇道:“有股味道。”
看来BOSS是合用至上主义,从小就没啥浪漫细胞。要不是颜值与战役力都爆表,今后恐怕连把妹子也会成题目。
除了进城的第一天,这也是玄衣第一次被那么多人类包抄。他把下巴搭在了简禾的肩膀上,两个尖角把小兜帽顶得老高,猎奇地望着两边的风景后退。
如果不是几个小孩儿拖了点时候,他们早就已经解缆了。
冬夜,华灯初上。小孩儿手执绘有金鱼的花灯在大街冷巷跑过,灯笼里的火光扑闪扑闪。小贩扛着冰糖葫芦慢悠悠地走着。江心的船中有人操琴,清越琴声不断如缕,随清冷的夜风飘远。
“玄衣,我们能够解缆了。”简禾抬头,轻咳一声道:“刚才那几个小孩儿就是偶然一说,你别放在心上。”
巴特,像玄衣如许的人,是绝对不成能本身给本身制造缺点的。
“可惜了。”简禾莞尔道:“你这里没有我想要的植物。”
“我不听话的时候我娘会揍我屁股,它不听话的时候,姐姐你也会打它屁股吗?”
简禾转头四看,既不测又感觉是料想当中:“刚才阿谁小乞丐走了啊。”
实在,拔鳞固然不舒畅,但也没到不成忍耐的境地,她的担忧是多余的,哼。
这么奇异?魔族人满身都是挂――应当不是她的错觉吧?
玄衣心中不屑――一堆小孩子家家的玩意儿,能有甚么都雅的。
两人定睛一看,公然,就在刚才船底的位置,那乌黑的翻滚的江水中,飘起了一只裹着水草的腐臭人手,指甲猩红,断口处被啃得稀巴烂,连着肉屑的筋脉白骨清楚可见。
船缓缓驶向江心,简禾把一小半的羊肉、牛肉都倒入滚烫的汤中涮了几秒,夹出来后沾点酱油葱花送进嘴里,入口即化,唇齿留香。
魔族人的嗅觉上佳,比狗鼻子还灵。归正简禾现在除了江水的腥气,别的甚么都嗅不到了:“甚么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