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心态越靠近死者,你分开灭亡的国度也就越远。”
明智及时的制止了这一打动行动。
争辩停止了不久,一梭子枪弹打在我地点弹坑的边沿,碎石和泥土弹到我的脸上。
我还是握紧突击步枪,一动不动。
明智奉告我,想要苟活下去,最好的体例是投降。
灰尘扑漱漱的落了我一身。我不敢昂首察看情势。
“保持沉着,制造惊骇。”
十二个敌兵,只要有一人发明我,就是没法逃脱的结局。
但是我并不筹算做俘虏,也不想成为义士。
终究又一声枪响,在重步兵残骸的位置,那是我做的第三个圈套。
手雷接二连三的在身边爆炸,灰尘和碎石几近把我埋葬。
莫非被人看到了?
起码在我们共同战役的那段时候里,他就是仇敌的恶梦。胜利击杀超越50人,最高军衔是上校。
我挑选他的首要启事是机枪手的体型壮硕,挪动迟缓,是个更好的目标。
常常在存亡边沿盘桓,看到数不清的战友先我而去。
没人重视到沉稳老兵的脑后喷出血线,他哼都没哼一声就倒下了。
副弓手的行动出乎我的预感,他没有卧倒或者寻声判定我的位置,而是大喊着拔腿向城镇方向跑去。
仇敌混乱的冲向诡雷侧面的位置,那边有我安排的一具尸身,做出偷袭后不及缩归去的假象。
在仇敌的步兵班靠近的时候内,我秉承着麦克斯的信条,不去想失利的结果,满身心的投入到制造“惊骇”的行动中去。
我晓得不管是哪种挑选,最后都是死路一条。
明显分歧方向传来的枪声把他们弄含混了。
是站起来冲出去,还是仰仗突击步枪原地抵挡。
“起首你必须有一颗偷袭手的心,刻毒、温馨且绝对的沉稳。光是如许还不敷,接下来你要学会在仇敌心中莳植惊骇。一旦他们心中的惊骇生根抽芽并且在人与人之间快速传播时,你就做好成为一名传奇的偷袭手的筹办了。”
两名敌兵敏捷的穿行在分歧的掩体之间,此中一人背负着体积较大的班用机枪。
我的目标是活下去,而不是在这里杀死一个菜鸟班长。
我略微把身材探出弹坑,仅暴露头部以及枪口。
突击步枪对准了十二人中的班长。
尽人事听天命吧。
在仇敌进犯不幸的尸身时,我又击发了一次。
搜刮的仇敌站成间距相仿的一行,迟缓的向我地点的方向走来。
线列一阵混乱。
麦克斯的忠告犹在耳边。
麦克斯作为一名击杀数过百的精英偷袭手,有着本身的观点。
我一向感觉很惭愧,心想如果我再强一点,或者当时挑选另一种做法,或许他们就不会死。
不到十五米的间隔,即便是我也有指哪儿打哪儿的自傲。
只不过我胜利的把活泼的心境压了下去。
到底是甚么培养了这么个疆场的杀人王?
我端起突击步枪,开端对准。
我压下蠢蠢欲动的心,握紧突击步枪,终究留在原地一动不动。
剩下的敌兵正在围攻我的“藏身”处。
连续串卧倒的声音下,现场变得出奇的温馨。
被发明了,如何办?
不过战术胜利的前提,必必要弄清对方的详细位置才行。
如果现在开枪,我将不会有第二次射击的机遇。
手指忍不住扣上扳机开端发力。
一枚手雷扔在了分开我只要几米远的处所。
在我眼里,他就是一名传奇的偷袭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