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起家发言的是,《欺世大魔王》男配角:魔王,安迪·埃里克。
安迪把东西拍在萧远悠面前的桌上,杯盘一跳:“写!写出《欺世大魔王》的新结局,顿时脱手。”
废话,烂尾侠的结局,只分为“烂得完整”or“烂得非常完整”,读者都不买账,角色明显也不会。
此人但是《硝烟餐厅》的女配角蔷薇,凶暴而不失文雅,气势如同染血玫瑰,生人勿进。
扼要举个例子——高鹜远写下一个角色,那么他们应当算是高鹜远的后代;而高鹜远必须通过他们的故事来混饭吃,那么他们又算是作者的衣食父母。
世人见局势已定,纷繁拜别。
萧远悠沉着了下来,莫非真的是配角?这能够吗?
“我……”作者不想改,一点都不想改!
魔王穿戴一身暗蓝色的中世纪铠甲,重新到脚被包覆在铠甲中,简朴来讲就是一米九摆布的铠甲骑士。
对,世人这才复苏过来,固然离开书中天下令人镇静,但毫无疑问,阿谁被迫坐在沙发上手足无措的肥胖男生是造物主,统统的缔造者,谁有信心以下克上?
《欺世大魔王》配角的佩剑【无能长剑】,这是一柄神兵利器,削铁如泥。
角色很冲动:“我就是要改!”
“是啊!我们这才是烂尾!烂尾!”
但是,实际上——
就目前的状况看来,现场除了作者,其别人都有配角光环,胜负难料。
“不改就是死!”
沙发上,一个办事生模样的短发女孩一声嘲笑,手指翻飞,把玩着两把银色M686左轮:“那为甚么不是顺位第三的我们!”
把这几千字简明扼要地说一下:缔造物与缔造者的干系很冲突。
“他们不在场,”西装男道:“那应当让顺位第二本书的角色……”
他本人并不想改,任何一个作者都对本身的作品有着一种原则性的“固执”,所谓的“文人风骨”都是源于此处。
萧远悠得空思虑,天呐!这世上竟然真的有这类让人想要自我了断的痛苦,这是我在行文顶用过的句式!痛不欲生。
32 这群角色的目标同一而果断:“你这傻×从速给我们改结局!”
萧远悠看着四周深思:我出道五年,第一本书叫《百门匠心》,只不过这本书的两个角色刚好都不在场。
“666……”萧远悠转头道:“别开打趣了大兄弟!我不会被骗!现在奇特类开都城是从阳台的美少女开端,哪有这么‘精干’的第一章?(实际上已经第二章了)”萧远悠不住嘲笑:“这本书又不在女频,你希冀读书的都是男同道吗,乖乖拿着‘整蛊失利’的牌子出来,我会谅解你们的恶作剧。”
翻开自家的防盗门,但出乎料想的,内里就只是纯真的、阴暗的走廊罢了,冷僻地可骇,乃至能断言那连只鬼都没有。
“你在用我不懂的逻辑棍骗我!你是造物主、缔造统统的人,只要你想改便能够改。”
“你!必须改。”他一打响指,一支羽羊毫和一张黄皮纸就无中生有普通捏在他手中。
这位配角,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人。
目前这两人就面对着如许一个题目,并且各有答案,以是才会发作出更减轻烈的冲突。
此人的铠甲的基调是深蓝色,配有黑金浇铸的暗色魔咒,各种魔宝贝石在几处枢纽处收回淡淡微光。因为铠甲的基色和斑纹都是暖色彩,以是要细看才气发明这身设备的富丽和精美,把它摆上拍卖会都毫无违和感。
“哼哼……”魔王在这群人内里不好说是最强,但也是最有战役力的配角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