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文看着俞夏,有些无法的又有些欣喜的说道:“你再这么叫我的话我就砍了你。”
“当然,给我一杯朗姆酒。趁便提示你一句,别盯着我身后这个大师伙看了,我已经有几天没有喂过它了。”俞夏的语气有些高兴,因为他的运气还算不错。从老板颤抖的手中接过朗姆酒,推开趴在柜台上烂醉的酒鬼,一屁股坐在柜台中间的椅子上。
瑞文在躲着他,以是他就要去找她,这类捉迷藏的游戏很风趣,如果瑞文躲猫猫的技术没这么好的话。不过他还是能够找到她,要不然他为何要让一头狼跟在本身身边,
这是诺克萨斯北部的一个小镇,再往北走就是长年被砭骨寒冰所覆盖的铁脊山脉了,俞夏有些怕冷,以是他是不想去那边的,但是如果还找不到她的话,也只能持续往前走了,到时候如果实在冷的受不了就把加曼宰了,不但能吃顿肉,还会具有一身上好的狼皮,裹在身上必然舒畅地很,如果运气不错的话,在这座小镇上就能找到她。
俞夏推开了酒馆的大门,暗淡的酒馆中闯进一束光,将俞夏的影子在地上拖的很长。酒馆有些陈旧了,从那有些发黑的木制桌椅就能看出来。氛围中满盈着稠密的酒气,在角落里的桌子上趴着几个醉了的酒鬼,酒精麻痹了这些人的神经,乃至于竟没有感遭到出去的俞夏,另有那头滴着口水的巨狼加曼。
玄色的短发显得洁净利落,背着一把残暴到极致的佩剑,固然衣服有些陈旧,但完整袒护不住那种气质,是能够让诺克萨斯最矜持的大族蜜斯都为之倾倒的愁闷气质。一个帅气的男人孤傲的走在路上,浑身披发着愁闷的贵族气味,即便是那些身经百战的娼妓也忍不住想要将阿谁男人弄到本身床上。至于那些酒鬼,好吧…应当…也是不异的设法。
“我信赖到时候你必然下不去手。”
加曼当然不晓得本身为甚么猖獗的想要吃掉俞夏,另有些笨拙的狼脑不会让它想到这些,它只晓得要顺从本身的内心,既然本身想要吃掉他,那么为甚么不呢。
俞夏歪着脑袋看着一旁早就坐在这里的银发少女,举起酒杯笑着说道:“要不要干一杯,萌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