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做是别的人,碰上一条流浪狗,能把它带归去就已经很不错了。
杨牧盘算了主张。
米粒挂了电话,拿起了筷子。
那行,看我们谁逗谁!
杨牧一下就听了出来。
杨牧的演出欲上来了。
那找谁呢?
想想看,本身就算是变成了狗,但本质上还是一个大男人,如果耐久跟陈超混在一起,会不会太基情了一点?
“看好了哦,我要丢了哦!”
必须得找人打保护才行!
又是一个典范的歪头杀。
这绝对不是浅显有善心的人能做到的,最起码杨牧本身就不能。
可杨牧又本能地对陈超产生了必然的架空心机。
很明显,米粒已经从网上晓得了杨牧有空中接食的本领,并且还不吃任何掉到地上的东西。
可杨牧发明,他只要一流口水,再略微卖卖萌,米粒就会把手中的鸡肉甩向了他。
这才是最好的掩体!
这才是最大的题目。
米粒让步了。
她终究忍不住心软:“好啦,好啦,你别跳了,晃得我眼睛都花了,我给你吃就是了。”
更首要的是,米粒现在已经被杨牧瞄上了,他已经有了耐久赖上她的意义。是以,杨牧必须得想体例来让米粒适应本身的饮食风俗。
此时的米粒,就像一个玩得很嗨的孩子。
杨牧又是嚼巴了几下,当即又吞下去了。
狗狗吃东西本来就是狼吞虎咽,特别是在没骨头的环境下,就算现在是杨牧,他也还是窜改不了阿谁风俗。
因为已经决定了由米粒带他返来,那接下来是在车上冗长的路程,杨牧是没法喝水的,盐分吃多了,不及时多喝水解除体外的话,对狗的身材不好。
米粒夹起了一块被焖得金黄的鸡块,吹了吹,一口就塞进了本身的嘴巴。
杨牧不再扭头,当真地盯着了那块鸡肉。
先上的是一钵闷烧土鸡,钵不大,刚好够一人份的模样。
杨牧本能地把目光瞄向了面前的米粒。
本身就算了,万一回不了本体,做狗仿佛也不是啥大不了的事,归正都已经到这一步了。
蜜斯姐,你可不成以再敬爱一点?
另有,如果回不去本地,那本身就必须以一条狗的身份来存活。
题目确切挺严峻的。
蜜斯姐,不是吧!你想让我吃你的口水?
别看这小子平时吊儿郎当的,可没想到一到关头时候,他竟然这么靠谱。比拟起来,一向被本身当作最好哥们的钟嘉义就差远了。
他想来想去,如果真回不去本体,靠的就还是只要本身了,或许,再加上本身阿谁刚毕业没多久的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