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杀嘉奖经历50。”叮的一声,那动听的声音又呈现了,没想到杀一天水蛇也会有声音出来,真是令雷星云感慨,那所谓的经历倒是被雷星云直接忽视了。
感慨过后,雷星云悄悄地靠近了狼群,躲在暗处,雷星云能够看到一大群长相凶悍,四肢发财,爪子锋利的灰色偏黑巨狼。密密麻麻的,少说也有四五百只,这但是雷星云能处理的!
雷星云现在只想有一把刀,直接开出一条路来,但是荒林当中,那里又会有甚么利剑呢?只好弄了一根树枝,姑息着往前去了。但是雷星云又发明另一个题目:这丛林还真不是普通的大,都走了半天了,四周还是带着红光的丛林,还好脚下的路标没有消逝,不然就费事了。
雷星云照着唆使标就往前飞奔,但是很不幸的是,前面竟然都是杂草,草叶上都有着锋利的尖刺,抬眼望去,如许的杂草竟然遍及了这一带的丛林。
现在好了,只要弄死一头座狼,就有吃的了!雷星云心想。但是题目又来了,现在的他也没有才气对抗座狼啊,兵器也没有,这该如何是好?思来想去,还得智取。
“击杀一只月丘上的座狼完成,嘉奖经历值两千,狼腿一只,战靴一双。击杀嘉奖经历300。”
小不忍则乱大谋!雷星云很详确的察看,很有耐烦的等候。
“利用!”雷星云答了一声。肚子饿的感受突然减少,双脚上多了一双玄色皮靴。雷星云到现在终究松了口气。
工夫不负故意人,第六天早上,雷星云扶着一颗大树,往前看去,印入视线的不再是该死的杂草和红蒙蒙的大树,而是一望无边的广漠丘陵,山头层峦起伏,却并不高大。雷星云欢畅坏了,“啊,啊,啊!”的大喊着,仿佛要把这些天的沉闷都叫出来!也难为他了,六天下来,本来姣美的小伙愣是成了灰女人,一身黑泥,蓝色的长袍都快变黄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