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岂不是说……”想到这里,叶枫心中大喊不妙,随即没有理睬那脊骨手上的野狼,回身朝着丛林深处疾走了起来。
但是,狼的嗅觉但是相称活络的,就算是大雨过后,他们还是能在几千米以外嗅到猎物的气味,更何况现在的叶枫还背着一只狼腿?
就如许,一把简易的弓呈现在了叶枫的手上,低头看了一下已经将大树啃咬出一个缺口的狼群,叶枫从树杈间,取下一根便宜的箭,搭在了弓上。
收起直刀,叶枫抬起了本身的右脚,快速将战术靴上的鞋带取了下来,这类鞋带是用尼龙线编织成的,以是韧性非常好。
不得不说,狼群这个战术非常有结果,因为狼群本就是丛林中的王者,并且,在丛林中,狼的速率必定要远远的超越叶枫的速率。
顿时,叶枫神采大变,一两端狼,本身还能处理,但是这数量不下于二十头狼,那本身几近是必死无疑,没有牵挂。
走到那头灭亡的野狼身边,叶枫鼻子皱了皱眉,随即蹲下身,用直刀将野狼的后腿割下一只,扯来一些树叶包好,放进了背包当中。
并且狼这类植物,耐烦非常好,只如果被它们盯住的猎物,它们几近能一只追踪数百千米,并且,他们的团队合作才气很强,晓得相互共同。
低头辩白了一下方向,叶枫随即不顾丛林的那富强的枝叶刮在脸上那种火辣辣的痛,借助手电筒披发的微小光芒,开端极速疾走了起来。
四周张望的叶枫看着这灌木树枝上的枝条,灵机一动,随即取下背包挂在了树枝之上,再次跟着树干爬了上去,操纵直刀截取了很多直径一厘米摆布的细直枝条,另有一根直径三厘米的树枝。
因为他低估了狼对猎物的决计,本觉得狼群抓不到本身就会拜别,成果叶枫失策了,因为狼群不但很有耐烦,并且很晓得体例……
对准着树下一只正在冒死撕咬树干的野狼,叶枫狠狠的拉动了弓弦,因为树枝做的弓箭,强度有限,在靠近满弦的时候,树枝终因而有点接受不住叶枫的拉力,收回了吱吱嘎嘎的声音。
就在这时,一声声深沉的、高傲的嗥叫,从一个山崖泛动到另一个山崖,反响在山谷中,垂垂地传入了叶枫的耳朵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