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日的小镇比早晨热烈些,除了那些小竹楼商号开了门以外,大道两边摆了各式百般的摊子。摊子都不大,多数是些米粮之类的农产品,另有鸡蛋、鸟蛋,也有兔子、野鸡之类的猎物。这些猎物多数是活的,赤赢解释说,山里出来一趟,路太远,死掉的猎物轻易变质腐臭,普通都在家里做成咸肉干,很少拿出来卖。
赤赢看她清算完,便带着她下楼去用饭。堆栈的饭菜很简朴,腌菜、窝窝头加一碗糠粥,没有半点荤腥,更没有别的细粮细粮。顾熙月已经风俗了,固然不成口,但只如果食品,她都会吃。已经没有了挑食的本钱,又何必去挑食呢?矫情起来,给谁看?
“为甚么?”顾熙月发懵。
赤赢冷静的低头喝着糠粥,把她的情感不动声色的看在眼中。
赤赢抬眼看了看她头发,又低下头去做本身的事。
赤赢本已经回身要出门,听她一问,又转过身,忍不住笑道:“那倒不至于。”他的话顿了顿,仿佛想起甚么,又笑道:“如果你情愿,今后的银钱都交给你。”
赤赢点头:“对。”
顾熙月点头:“有点吃惊,这里竟然连放茶水的桌子都没有。”
顾熙月站在门口愣了愣,好半天赋反应过来,迈步走了出来。
顾熙月了然的点头,她固然也想去看雪山,但既然没时候,不看也行。
除了这些以外,也有一两家是买女儿胭脂水粉之类的,质地很差,代价却不便宜,传闻都是从马帮贩子从远处所运过来的。顾熙月看来看去,唯独感觉一根银簪做工还算精美。这个银簪分量不大,三四钱重,镂空的,尾端雕了一朵兰花。如果放在畴昔在顾家时,如许的簪子打赏下人都不算是好的,不过在这里,一经对比,这根簪子倒像是最好的。
舒舒畅服的沐浴了一场,顾熙月躺在粗陋的床上,大抵是因为昨夜里的折腾和下午的赶路,她累极了,一会儿就睡着了。这屋子里床很粗陋,只是一个木板搭起来的,能躺在两小我,连个幔帐都没有。幸亏,床单和被子看起来还算洁净,顾熙月也不抉剔,对这环境适应的很快。
顾熙月不在乎,高欢畅兴的应了。
镇子真的很小,进了小镇,她坐在四蹄的马背上,就把全部镇子一览无余。精确的说,这个镇子,能够还没有她顾家的后花圃大呢。
这颗亮黝黝的玄色琉璃珠,像极了赤赢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