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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甚么?”
他眼睛一亮。这类箭的箭脊是金属质地的,箭身侧重,专门用来射穿仇敌的铠甲。在野火镇上,只要那些有气力的佣兵团才会利用这类箭,但也只是偶尔碰到劲敌的时候才会少量利用。
但是……即便是那些黑部落,也不会华侈精力跑来搏斗地精――地精穷的就像一帮乞丐,掳掠它们是毫无半点油水的,除非你对地精晒制的各种可疑的肉干有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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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地精也试图逃窜,但是从环绕在部落四周八方的马蹄印记看来,那些进犯地精的家伙具有赛过地精美多的矫捷力,这些地精底子无路可逃。
仿佛……当初偷看故乡伙的那些发黄的藏书里,有一些近似的描述那。
并且,马术也很不错!
(二十多人,最多不超越三十,全数都是马队,有弓箭手,箭技纯熟。分作了三队,一队人在部落门口堵住了前程,突破了部落大门往里杀,逼迫这些地精跳墙四散逃窜。别的两队则是马队,趁机沿着部落的土墙两侧迂回摈除那些逃窜的地精,用弓箭射杀一部分,然后驱马追上去屠掉漏网的。这些人兵器精美,武技明显都赛过了浅显的佣兵。
“你的腿晃甚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