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小子可真是一头肥羊,光是这一身行头,就够我们捕鱼半年了吧。”船面顶上传来的对话声引发了郑克己的重视,郑克己分开船舱寝室,沿着楼梯爬上船面。
“船长,我们要在阿谁海港停靠?”郑克己猎奇的问。
“前面就是我们的目标地,新加坡岛。”
郑克己看着船上繁忙的海员,也不美意义单独歇息。幸亏见地过舰队出海的场面,对海上海员的活计有些体味。加上他内力有成,技艺矫捷,在船上做事得心应手,连船长都直夸他天生是个海员。渔船回程一起顺风,不到一天就看到海平线上星星点点的岛屿陆地。
【评价:初出茅庐的穿越者,用双手成绩你的胡想吧。】
【姓名:郑克己】
“哦,我的天,可千万别奉告我这鱼网里有尸身。”老海员啐了一口,眉头大皱。“那些洋人老爷如果晓得,我们卖给他们的鱼曾经和尸身泡在同一片水域里,我们必然会被当作海盗绞死的。”
哗啦啦一阵水花,兜网的网底也被拖出水面。装着鱼货的网兜像个盛满金币的口袋一样,吊挂在船的侧舷上。
“拯救之恩,没齿难忘。些许身外之物,又何必计算。”郑克己摆摆手,将行李又退归去。郑克己以王子身份出巡,一身行头天然不凡。穿金戴玉,绫罗绸缎,随便拿出一件换钱,就够平常一家三口吃上几年。但比起本身性命,那又是不值一提。
暴风中溺水的郑克己,只记得本身被人偷袭,推下大福船,挣扎了一下便落空了认识。接着便是无尽的浑沌,仿佛本身在海中漂流了好久。
“我早就说过,风暴过后的第一捕鱼,总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收成。”船长看动部下海员,“分拣一下装桶,从速运进船舱。时候不等人,如果归去晚了,这鱼可就都臭了。”
“看,这是甚么,一条蓝鳍金枪鱼,真是上帝保佑,它没把我的鱼网刺穿。总督府内里那些洋大爷,最喜好吃这些奇怪玩意了。光是这一条鱼,我们这趟出海就能回本。”一个海员抱着条大鱼,大笑着嘴巴能咧到耳根。一起小跑着下了船面,把金枪鱼扔进货舱的水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