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很好,我杀你。”帖木儿一见到李贞,眼中顿时闪过一丝狂热,手中的大刀扬了起来,斜斜地横在胸前,冷冷地说道。
妈的,很灵醒嘛,呵呵,白搭了老子的激将法。李贞眼瞅着激愤对方的言语没起到结果,顿时对此人高看了三分,也不再多说甚么,手中的长枪低垂,体内的真阳诀尽力运转了起来,一双眼锋利如刀地盯着帖木儿的双肩。
现在,李贞与帖木儿的气机绞缠在一起,庞大的气势将周遭统统人都赶了开来,乱战中的神武城头竟然空出了老迈的一块,两人如同斗鸡般你瞪着我,我瞪着你,谁也没敢先行脱手,只是各自防备着。
气愤!秦怀玉激愤中也不顾本身已然受伤,手中的点钢枪一摆,便要杀上前去,可就在此时,一支长枪从边上伸了过来,挡住了秦怀玉的来路,耳边传来熟谙的话语:“怀玉,忙别的去,这厮就交给本王好了。”倒是李贞赶到了!
草原上最可骇的植物是甚么?既不是狮子也不是豹子,更不是苍鹰,而是狼,一只狼或许算不得甚么威胁,随便一个兵士都能轻松击杀,可一群狼那就是难以抵挡的伤害了,当数以万计的狼群横纵草原之时,即便是军队也得退避三舍,无他,草原汗青上没少生过万人范围的部落遭受了狼群而全军尽墨的结局,故此,狼始终是草原民族的图腾,从匈奴期间起便是如此,一支军队如果能被授予狼的代号,那就必然是草原上最强之军。
杀我?哈,妈的,这蠢货好大的口气!李贞一气之下,反倒乐了起来,饶有兴趣地看着站立在城垛上的帖木儿,笑呵呵地说道:“你这头瘦狼也没几两肉的,宰了也换不到啥钱,呵呵,没劲,你干脆跳城他杀好了,免得污了本王的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