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突厥王庭,游移不定,偶然在葱岭,偶然在金山,不过,迩来常在龟兹国北的白山一带....”
李旿出征前,已经做足了霸占,晓得西域诸国,大多是以城为邦的国度(一城或者数城),均屈就于突厥汗国。
但是“阿拉伯的长袍”虽好,却异于中原服色,不能常穿。
楚军在西域兜兜转转,到处碰鼻,到处被袭扰,却迟迟找不到突厥主力决斗,没法安稳修整,兵力不竭耗损,马匹不竭减少,挪动速率越来越慢。
这些国度,因为国小兵寡,当然不敢主动挑衅他们,但必定会向突厥那边通报楚军行迹,需求的时候,找到马脚偷袭,也不是不成能。
以是,西征楚军进入西域后,每到一处,仅凭“和颜悦色”手腕,不成能获得普通的补给,也没法从该国人士口中,得知突厥军队的意向。
庶子就该被嫡子踩在脚下?就该低人一等?
阿拉伯的数字,阿拉伯的长袍,这位阿拉伯,到底是何方崇高?
李旿颠末切身材验,以究竟证明,父亲幼年时在彭蠡湖里碰到的怪杰“阿拉伯”,传授的穿戴经历,真的有效。
但是,父亲所说“阿拉伯”传授的法门:西域酷热但枯燥,和酷热但潮湿的交州分歧,在这里,穿上‘阿拉伯的长袍’,不热,因为这类穿着防晒结果好。
“于阗在其南,千里。”
“那边”的步队来了,得好好安设才行。
以是,进入西域的楚军,在这片地区,必定如同丧家之犬,大家喊打,连个安稳的窝都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