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他只晓得步兵和马队的辨别在于一个无码一个有码,而他是偏好前者的。本日一睹当代马队的真颜,感受了那种看多少场院线大片都难以体味的打击力,才明白为甚么中国汗青上的那些游牧民族不过戋戋百十万人,却总能使南边的庞大帝国束手无策。
赫连岳身长九尺,虎背熊腰,肌肉暴鼓,双手各持一柄三百斤重的精钢大战锤,就连胯下的坐骑也是罕见种类的战马,通体覆盖着北极熊一样的长毛,在身形和力量上比同类大出很多。更可骇的是,相传此马不吃草,只吃死尸,每天都会垂着鲜血淋漓的大嘴在死囚牢四周转来转去,只等赫连岳一声令下,便可大开贪吃之宴。除此以外,若无赫连岳的束缚,它还会在疆场上猖獗进犯其他战马,其残暴脾气和巨大抵型使得它有如百兽之王,常常还未开战就迫得对方战马委靡胆怯,输了气势。
此时赫连岳已可俯视公孙雪。他大喝一声,一手持锤护在身前,一手举锤用力砸下。这一下的力度如同陨石撞击,目睹得公孙雪连人带马就要化为肉泥。
自小就心高气傲的赫连岳发誓毫不坐视光荣数百年的赫连家沦为他姓的奴婢,因而他单身到万里以外的北荒绝域学艺。世人不知他在那边有如何的奇遇,只晓得他六年后返来时,已是草原上不成对抗的战神。
“脱手吧!”赫连岳不再多言,拍马冲来。他的两柄战锤加起来六百多斤,放地上得五个壮汉才气抬动,现在被他挥动得呼呼生风,有雷霆万钧横扫江山之势,且不说血肉之躯,即便是铜墙铁壁挨这么一下,也得地动山摇,嗡嗡震颤。
“等复书到了再走吧!”低垂建议,“不得不说,如许谈天还挺好玩的。”
到傍晚时,北地马队达到距鲜卑人五十里处。公孙雪命令不再进步,当场安营,并派出几个精干标兵,趁着夜色骑马到鲜卑营寨前,弯弓搭箭送出来一封战书,上写:“日出之时,我必来战。公孙雪。”
强者之间难分胜负,不是因为没法相互击倒,而是因为能够相互击倒,以是才不能将对方击倒。这个事理公孙雪和赫连岳都懂。
而公孙雪手里的长枪呢,大伙不消看也晓得,寒亮的枪尖此时距赫连岳的咽喉也不过是一寸的间隔。
“如果你被我打败了的话,可否摘上面具让我一睹真容?到现在我都不晓得你长甚么模样!”
“哈哈!”赫连岳仰天怒笑,“五年来我一向在想这副面具下会是如何的一张面孔,你会不会是个仙颜的女子。如果这是真的,我不吝统统代价也要把你变成我的女人!”
“又是如许?”赫连岳哭笑不得。
“你比我更不想死。”公孙雪语气中带有一丝嘲笑。
而汉人对于游牧马队最喜好用的就是弓箭了,因为后者的皮甲面对锋利的钢铁箭头实在是不堪一击。在疆场上,汉人弓箭手方阵几轮齐射下来,奔腾吼怒的游牧马队们顿时人仰马翻,丧失惨痛。是以聪明的酋长们都采取迂回偷袭战术,从侧翼进犯不擅近战的弓箭手。
“你说。”还是是冷酷的语气。
目睹得赫连岳瞬息之间已达到面前,公孙雪竟然无动于衷,稳稳地在马背上坐着,手里随便提着长枪,毫无脱手的意义。
赫连岳的战锤生生止在半空中,没有砸下去。此时它距公孙雪的头顶只要一寸的间隔。
赫连岳剽蛮的脸上笑容不改:“哦?即便我不拦在山口,他可有那本领上得山去?”赫连岳此话有理,因为想上聆仙山的人现在都长眠于山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