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幽幽的眼睛围成一团,中心正燃烧着一堆篝火,一个身高约莫七尺五寸,头戴斗笠,浓眉大眼,边幅刚毅,年约二十五六摆布的男人手持一柄铁剑,正在与群狼对峙。
百里苏苏长这么大还没出过远门,更没有走过夜路,现在不但有些惊骇,在顿时向方离恳求道:“师父,天这么晚了,我们不如找个村庄暂住一宿,明日再赶路如何?”
四人找了个宽广的处所立足,由麴义找来干柴生起篝火,方离把装水的铁壶挂在篝火上加热,四人围坐在火堆旁仓促吃了点干粮充饥,小憩半晌,持续上马赶路。
寒光一闪,正中麴义头盔上的红缨,顿时被飞刀削落,飘飘悠悠的落在地上。
“展开你的眼睛看清了!”
“啧啧……这异域风情公然诱人,不过这娘们手里的飞刀却不好惹!”
现在已是中秋时节,昼短夜长,四人走了七八十里路程,天气便逐步黑了下来。
回禄面庞透着几分冷峻,几近看不到笑容,微微点头:“我祖祖辈辈都是虞国人,现在国度有难,我情愿为桑梓进献我的力量!”
固然这匹马只是一匹浅显的驽马,看起来乃至都没上过疆场,但麴义却欢畅的合不拢嘴,再三拍着胸脯向方离表忠心:“方将军待俺恩重如山,麴义啥话也不说了,今后俺这条命就是你的!”
说完又向方离先容道:“师父,我来向你先容一下,这位回禄姐姐是个侠女。弓马纯熟,技艺不凡,并且有一手飞刀绝技,几近百发百中。她传闻我要跟着将军去火线,但愿能跟我一块随军,保家卫国。”
这个时候比不得方离穿越前的天下,即便入夜今后也能够车水马龙,灯火光辉。但见四周一片寂静,走个十几里路程才偶尔瞥见一个小村落。秋风吹来,树木瑟瑟作响,远处偶尔传来几声狼嚎,让人不寒而栗,毛骨悚然。
“看来汗青的记录公然精确,麴义此人固然练兵才气超卓,但脾气莽撞,并且居功自大,终究获咎了袁绍落了个兔死狗烹的了局。现在看来这麴义不但莽撞,仿佛另有些缺火,幸亏才气还不错!”
中间的百里苏苏也安慰道:“回禄姐姐算了吧,此人看起来就是个莽夫,不要和他计算了。”
在百里苏苏的身边站着一个身高超越七尺五寸,一身青色劲装的“男人”,生的鼻梁高挑,眼眶通俗,略厚的嘴唇透着性感,扎起来的栗色长发有些蜷曲,
从平陆到池阳将近二百里路程,门路盘曲,方离只好带着麴义到马市上买了一匹黄骠马,算是本身送给麾下第一员武将的见面礼。
方离下认识的摸了摸背上的铁胎弓,叮咛每人手里点起两支火把硬闯畴昔:“我也发觉到了,不过看起来这个狼群范围不大,充其量也就是几十头的模样。我们手里有兵器,又有火把,不必惊骇,闯畴昔就是!”
固然青色劲装穿在身上,仍然讳饰不住“他”的好身材,比百里苏苏足足高出了将近一头,腰肢婀娜,不肥不瘦,“胸肌”熬炼的格外发财,在远处便能看到波澜澎湃。
不等方离开口,中间的麴义就已经扯着嗓门辩驳百里大蜜斯,“连走夜路都惊骇,你敢杀人么?更何况池阳乃是火线重地,在杜袭将军返回王城以后群龙无首,万一被晋军趁虚而入,谁来担这个任务?”
麴义拔刀在手,哇呀呀吼怒:“来得好啊,先让麴大爷杀几头恶狼祭刀!”
当下方离举着火把在前开路,百里苏苏紧随厥后,回禄与她并辔同业,为百里大蜜斯壮胆,麴义殿后,四人四骑持续向西赶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