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他,没有说话,看他的眼神,确切是不熟谙我。
这但是在高速路上,他不肯定,我当然不敢让他试,一向到了办事区,我让他试了两圈,肯定他的驾驶技术并没有因为失忆而阑珊,我这才放下心来。
这无疑是伤害的,只要识货的人一看他到他的那一身豪华品牌,再晓得他失忆,那不免会打起他的主张。不是说会抢他的品牌服饰,而是有能够把他骗入局,然后查出他的出身,向申家讹诈。
他吃得很香,一大碗米线,三下两下就吃光了。
现在他找上了我,内心有了些许安然感,那些积累好久的怠倦当然就全数袭来,一下就睡着了。
他摇了点头,“我不晓得,之前的事,我全都不记得了。”
我不能把他带回彩虹堆栈,不然子凌的那些朋友问起来,我该如何答复。
他这才松了口气,然后车里又堕入沉默。
他真是瘦了很多,再加上好久没剃的胡茬,让他看上去老了几岁,但就算如此,还是帅得让路人侧目,那一身几万块的行头和他的落魄模样构成光鲜的反差,几近就是在奉告别人,他是一个落魄了的有钱人。
该死,人家看人家的,你一个脑筋进水的人,瞎起甚么哄?
房东店里就有早餐,肉沫米线,内里还加了绿色的东西,我觉得是葱呢,一才晓得是韭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