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却并不介怀,菜场是最能表现本地饮食文明的处所,他畴昔就体验过很多传统市场,好的厨师是不会嫌弃菜场的脏乱的,只要亲身感受过群众大众的糊口,才气做出更切近心灵的美食。
“嗯。”路易肯定。
街上的商品很杂,并且门路狭小,宽度不一,再加上脚下的冻土光滑,时不时另有拉雪橇运货色的人来往,逛起来并不便利。
猪肉铺极少,多数卖一些劣质的明白肉、滚刀肉,另有少量腌肉和腊肠,乃至能看到一些少见的黑布丁。
街道上,菜贩冷酷地叫卖,这里的人都长得高大健壮,穿戴厚厚的熊皮大衣,脸像天气一样沉冷,仿佛天生就不会笑一样。
这一夜,剧团里每小我都吃饱喝足,沉浸在前所未有的美好与温馨中,睡得身心饱满。
分开皮革街,绕一条街道就来到了东区的买卖街,这里是里斯伯爵统领的地区,鱼龙稠浊,但有两个巡查队,超越二十个卫兵巡查,再加上固然是买卖街,却不能和其他都会的繁华比拟,治安还算不错。
第二天他早早就爬起来,却没找到救星。
固然冷酷,但还算客气,他穿过后门,在一个女人的嘟嘟囔囔中拿出今早才得来的熊骨。
路易没有筹算买肉,他一开口就向店东要了新奇的骨头和骨髓,店老板是其中年人,高鼻深目,听到路易的话非常莫名。
这是骨中真正的精华,早在200万年前,初期人类就已经学会了享用这类美食。
骨髓。
这类最原始的食材,接管了千百年人类刁钻口味的磨练而长盛不衰,经心烹调,就是绝妙滋味。
骨头汤最首要的是食材的品格,这里的肉质却不好,而太多的肉,也会冲淡骨头的纯粹,毕竟骨头汤的味道,都在汤里。
大要的骨质略黄,但细心察看,却会发明实在非常细致。
但路易晓得,任那边所,都有它的上风,在这里,也有一样曾在西方一度只要贵族才气够食用的顶级甘旨――
被摇醒的守夜佣兵满脸不悦,灭了灭场间的余火,冷酷道:“那小子一大早就出门购买食材去了。”
……
老板感觉这小子也是够奇特的,“你等等。”
现在也一样。
一起下来,还是有多家铺子不肯意卖骨髓,而情愿出售的,也不乏以次充好,企图蒙混过关的,但路易甄选得非常细心,凭他的眼力,也没有任何人能够乱来他。
一夜折腾。
甚么环境?
而皮革坊,氛围沉闷。
他捻了一点内里的东西口尝,神采俄然一变,老板也是一怔,但面前的少年却很快安静下来,仿佛甚么也没有产生过普通,淡淡道:“把这根、这根、这根,都给我包起来吧,其他的不要。”
一旁的雪地狼犬一看到本身的食品有伤害,立即声嘶力竭地呼啸起来,但底子没人理睬它。
但他甚么也不说,谈妥了代价后,持续前去下一家。
最后他在凯茜不耐烦的眼神下不断地喝水,饱受轻视,一早晨,又在同屋佣兵不耐烦的抱怨中几次如厕。
凯特说过,这里的人长年喝粥,乃至还会吃生肉,可见这里原始的饮食文明。
“购买食材?”巴特惊奇,“购买食材如何会是他去?”
这个骨髓不普通。
路易看着面前的骨头。
路易却眼睛发亮。
“只要骨头不要肉?”他肯定地再问了一次。
畴昔的布丁就是咸的。
老板也懒很多想,点头分开。
……
从横切面看,越往内,骨色越纯洁,并且渐渐闪现出一种透明的冰晶色,但并不是完整的透明,还能看到内部更深层的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