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上马车,看到面前的小镇,我傻在那儿说不出话来,统统人也傻在那儿说不出话来。
我将休书朝他一扔,嚷道:"谁要你看得懂,这是我韩真真写给你的休书!记着,我已经休了你,你最好离我远一点,远到不能再远为止!"说完,顺势将他的身子一推,刚好碰到他胸前的伤口,他痛得眼眉一抽,捂着胸口发展了两步。
费连城的步队消逝在已经变成绛红色的落日当中,临走前他还不忘对我转头一笑,勾出一个标致的脸部弧线,我的内心像是钻进了一只活蹦乱跳的小兔子,久久不能安静,后脑勺却重重吃了一拳,转头看去,见霍去病一脸不屑的模样。"你花痴吗?"我回击他一拳,喝道:"我是花痴,与你何干?""恨不得他连你一同抢去才是吧。"他的语气酸溜溜。
他清咳一声:"有缘千里来相会,各位来自四周八方,堆积在这小堆栈中,本是有缘之人。幸会幸会。"说着,利落地从身后拿出一叠全新的斗笠,进步了调子:"比来沙暴横行,风灾残虐,各位风餐露宿那么辛苦,实在需求这一顶遮风挡雨的斗笠来庇护各位尊上的脸面,若哪位有兴趣,二钱一顶,鄙人能够半卖半送……"他说着,咧嘴一笑,暴露了满口黄牙。
我被他将了军,有些不甘心,因而又问:"那么阿谁戴斗笠的男人呢?"他摸了摸下巴,笑眯眯道:"我猜他只是个做买卖的。"他的话音落下,俄然见那"斗笠男"从坐位上站了起来,朝场内拜了一圈,清了清嗓子,大声道:"各位好。"统统目光朝他汇去。
"你这家伙,又来兜售货色?敢情我家店里,成了你的市场不成?"一个清脆而略带肝火的声音,从远远的楼梯口响起。
我看了一圈"仇敌",发明他们个小我高马大,一身匈奴人的打扮,却又与平常匈奴人不一样,多了一些威武,少了些蛮气。
费连城较着是他们的首级,他收起剑,精力抖擞地走到左贤王面前,古铜色的肌肤在落日下熠熠生辉。
……
"大色狼,呵,风趣。"
"韩真真,你还算聪明。"他啧啧奖饰。
那美女掌柜却已上前,细细打量着我们,猜想我们的身份。
"你那么老谋深算,左贤王哪是你的敌手?只恐怕你早就已安排下一步棋如何走了吧。""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