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入自嘲当中。
鱼塘村,姜老伯家。
“他丫的,臭小鬼,臭妮子,都给老子等着。”宋秃子骂骂咧咧,躺在地上,咬了几口逃窜之际顺手牵羊带走的鱼肉干。
这一丝人血的气味早就散了去,底子无从找起,且他现在连一醒修为都没有规复,连御空飞翔都是期望。
“怕甚么啊,他再敢来,我就戳瞎他另一只眼睛,好人。”小包子待一旁听了后,立马气鼓鼓的提及。
……
事已至此,早已到了你死我活的程度,相互之间都想杀了对方,没有涓滴回旋的余地。
他看着远方,看着那曾经梦寐以求的处所,鬼灯城。
“小公子啊,你把小包子带走吧,今晚就走。虽说不舍,但总比被抨击了好,唉。”姜老伯叹了一口气,像是一下子又朽迈的好几岁。
宋秃子一旦回想到方才的事,就恨的牙痒痒,恨不得将赢尘另有小包子都碎尸万段。
这是他破钞多年的心血弄来的,本是用来重返鬼灯城的,那边的美酒和美人一向让他念念不忘,痴迷的很。
此子不是善茬,碰到这等事,必定不会善罢甘休,定想尽体例前来报仇。”
……
不过在探听中,晓得里些这宋秃子的秘闻。
倘若细细一看,会发明这袋子里装的都是一颗颗晶莹剔透,洁白无瑕的珍珠,约莫三十颗,代价不菲,甚为惜贵。
俗话说得好,有钱能使鬼推磨,莫说鬼灯城,就是鬼府,只要金银财宝到位,都能换来一席之地。
这期间,赢尘才晓得本来那秃顶大汉就是宋秃子,可惜对方乘着他救姜老伯的时候,早就逃得没影了。
这所谓不幸之人必有可爱之处,此话一点都不假。
他寻着血迹,追到那宋秃子的家便再无踪迹,就算凭着血腥味也如他大海捞针。村里到处都是鱼血,固然和人血分歧,但毕竟过分浓烈,非平常村庄。
“唉,小公子是修士,又技艺了得,老头子我天然不消担忧,我担忧是小包子啊。”姜老伯的声音里,带着浓浓的担忧。
别说不晓得,就算晓得一些线索,也不敢透露半个字。
只是,这宋秃子没有灵根,只在鬼府里学会一些粗浅的拳脚工夫,不能真正入门。
再加上人生地不熟的,另有鱼塘村里的路如同蜘蛛网般四通八达,密密麻麻,没有任何掌控。
但是这眼下,还的的确确有一件要尽快处理的大事,那便是杀了赢尘!
他左眼被小包子用剪刀戳瞎,鲜血流了一脸,敷了一些草药,好不轻易才止了血,倒是神采惨白,元气大伤。
他沉默了好久,直至到了中午,才冲着赢尘开口道:“小公子,宋水生当年虽说被鬼府的人轰了出去,但也在鬼灯城混过,想必多多极少都熟谙一些人。
他翻出一个巴掌大小的布袋,衡量了几下,在上午阳光的晖映下,模糊约约闪动着一些色采斑斓的光辉。
没想到越是长大,便越是胡作非为,让人生厌。
他吃力的挪了挪身材,来到这长明堆栈前面的茅房里,固然恶臭了些,可也总比被发明了好。
赢尘的金丹固然救回了对方一命,可惜这后脑勺上的洞穴另有待一些时候愈合。
另一边,宋秃子在鱼塘村七拐八拐绕了好长一会后,才偷偷摸摸的跑出村庄。
恐怕引火烧身。
赢尘在四周盘桓了一会后,唯有作罢。
“我不管,哼。”
今个更是几乎闹出性命,实在可爱。
只剩下最后一口气的姜老伯,在金丹的疗伤结果下,硬生生的从灭亡边沿给拉了返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