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喜一惊,两指敏捷捏在喉咙上,“咔”的一声,武红菱脸部僵住,小嘴微微伸开,连牙齿都动不了,只要一双眼睛死死瞪着常喜。
“就算我那蠢徒弟一定是傻子的敌手。可玉扇也赶去崇武庄了,他就是杀了我徒弟,能在玉扇部下活命?”常喜神采飞扬说着,“他如果把玉扇也给杀了,那就妙极了,缘剑喂了奇毒,他再短长也要挨上一剑,最多到天亮,毒发身亡。”
回想玉扇那一手落英缤纷,葛老爷现在都心不足悸。
葛老爷做买卖很有一套,祖上传下来的门道,像他这类贩子如果生在大唐年间,必定职位低下;幸逢生在乱世,他又很有目光,把宝押在金陵顾大身上,帮顾大先生打理着各处钱庄布庄的买卖,即便金陵官吏见了这位贩子,也得尊称一声葛老爷。
“连毛都没长齐,就敢在紫金山瞎咋呼,找死!”
“嘶!”
常喜身上多出一个血洞,鲜血如泉喷涌,转眼间血流满地,像是屠宰场的景观,令人不忍直视,他身上最首要的器官不见了,他的心。
锦袍人满脸皱纹,老气横秋,双手策着马鞭,透着精光的双眼时候警戒着四周;转过一个道口,他长叹了口气,像是捡回了一条命。
葛老爷乃至哼起小曲,欢畅的不得了。他做的这件事,可不是毁灭杀合庄那么简朴。
武红菱常日里都是一身火红衣裳包裹身躯,显得英姿飒爽。本日倒是换上青绿喜服,红男绿女,严格遵循礼法穿戴,钗钿号衣烘托出妙曼身姿,另有一番雍容华贵气度,风韵更令人敬慕。
武红菱透露绝望之色,常喜十五岁初到崇武庄,当时她也只要十岁,都是儿时玩伴,熟谙常喜八年,平时如何看都是一个诚恳勤奋的人,对她和老爹恭恭敬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