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惯匪打过来了!”
在灵山卫堡西北方向有着一百多户人家的村庄,因为背靠着一座土山,村庄里的人大多数姓王,故而得名王家屯。
“敌袭....敌袭....”
灌了一口水,庞刚迟缓的说道:“你们不感觉一起过来这条路太温馨了吗?按理说我们五六百人一起上大张旗鼓的过来,就是瞎子都晓得吧,那些王家屯的贼寇会不晓得?现在我们都快靠近他们的巢穴了,他们竟然一点动静都没有你们就一点也不感觉不奇特吗?”
进入明朝前期以来,因为地盘兼并严峻,青州很多落空了地盘却不甘心被地主剥削的农夫都铤而走险做了草寇,四周打劫过往的商贾和旅人。在王家屯就集结了这么一股惯匪,领头的匪首是王家屯本地人,此人是一名三十多岁身材魁伟的壮汉,因为小时候出过天花,留下了一脸的麻子故而乡里的人都称他王大麻子,真名反而没几人记得。
庞刚和十几名火伴来到了山脚旁一个坡地上坐了下来,从腰间取出了一个盛水的竹筒喝了几口水,眯着眼睛看着不远处山脚那片小树林闷声不语。
“刚子,你如何老看着那边的树林子?莫非那边有甚么事不成?”长得比较肥胖的狗剩倒是比较细心,看到庞刚老是往着树林的方向,细心的问了一句。
一杆粗糙不平的约两米长的木棍,木棍的一端插着一个生了锈的铁枪头,跟后代中原典范电影“地雷战”里儿童团们手里拿的红缨枪几近没甚么不同,这就是我们庞刚同道刚领到手里的兵器了。
十几名流卒被袭后立即就把四周正在歇息的屯军给轰动了,从未见过血的屯军立即大声惊叫起来,从未经历过这类事的士卒第一反应不是筹办迎敌,而是如同放了羊般四周乱窜。
面对大壮的嘉奖,庞刚只是淡淡一笑并不言语,固然他没有过长途行军的经历,但刚从后代穿越而来的他常日里的营养就很好,再加上事情性子的启事常常获得“熬炼”的身材本质,走上一两个时候的路对他而言还不是太艰巨。
获得了歇息的号令后,数百名屯军如同大赦般一蜂窝的四周找处所歇息去了,就连那一百多名仆人也不例外。
“源儿,不准混闹!”这名老者瞪了李源一眼后对庞刚赔了个笑容,“这位小哥,犬子幼年不懂事你可别见怪。”
恰好他们的千户大人还自我感受杰出,骑着一匹土黄色的劣马,手里拿着一根擦得曾亮的长枪,腰间还挂着一把弯刀,在马背上左顾右盼非常威风凛冽。
仿佛是老天要考证庞刚的话似地,这是从离庞刚不到三百米的树林里跑出来了十几名穿戴褴褛服饰的男人,每人的手中还拿着一把大弓朝着正坐在树林四周的十几名屯军射去,只听到几声惨叫声响起,立时就有五六名流卒倒在了地上,这十几名男人射完了两轮箭后立即就往树林里跑了归去。
自从扛上了这把充满了原始生态模样的兵器后,庞刚的表情就愈发的沉闷,就在前天他还是星湖市一名名誉的城管,每天追追小商贩,早晨和朋友、同事喝点小酒逛逛夜市或者在家上彀调戏一下女网友,这小日子不晓得有多津润。可没想到天有不测风云,一眨眼竟然跑到明末这个坑爹的年代,并且还当上了一名最苦逼的屯兵,这类庞大的反差让庞刚的心态一向没有调剂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