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话,我举起了手中的菜刀。不知为甚么,这至公鸡也不抵挡,不扑腾,仿佛就是一副任我宰割的模样。
第二天早上,在超哥家里吃早餐的时候我顺口问他:超哥,你家有没有那种三年以上的至公鸡?卖给我一只呗。
把鸡安设好了,我又取出打火机把纸钱给扑灭了,等纸钱烧完了,我又点了一支烟叹了一口气。
我考虑了一下,再如何说这鸡也是为了阿谁红衣女人买的。换个说法她也算的上是我丈母娘,为丈母娘花个六百块钱又算得了甚么呢?
我也不让它过分于痛苦,手起刀落一刀把它的鸡头剁了下来,鲜血喷的到处都是,乃至另有一些弄在了我身上。
两人说话的间隙,我透过院子的门往院子内里看出来,一眼就看到了那只至公鸡。
我说:没事儿,买一只鸡罢了,再如何刁难应当也不会如何吧。
不过自从上高中到现在,我都没有杀过鸡了。我挺忌讳杀生的,这一主要不是迫不得已了,我也不会宰了它。
我一口承诺了下来,掏钱,抱鸡,走人!真的,这天下上没有啥是钱处理不了的。别谈甚么狗屁抱负,只谈钱。就像我在红旗工厂做保安一样,也只是为了钱。
路上,超哥说我的确是疯了,竟然花六百块钱买一只鸡。这六百块最起码能买四只了。
“五百?我和我家的至公鸡真的有豪情了,五百我也不卖。得加钱,六百!”
“甚么?六百?喜哥,你抢银行呢?”超哥惊呼一声,六百买一只鸡确切是太贵了。
超哥问我:你买鸡干啥?
超哥表白了本身的来意说:喜哥,我有个朋友想买一只至公鸡,我传闻你家里有以是想过来问问你卖不卖。
我点了点头道:那恰好啊,正合我意。
超哥答复我道:我家是没有,不过村庄里应当有人野生。三年以上的至公鸡,据我所知的话,村庄里喜哥家里仿佛有一只,不过它的毛是那种玄色的,不是红色的。
之前在故乡住的时候倒也杀过鸡,但都不是这么杀。凡是我们都是在它脖子上割一道口儿,然后把血放进一个碗里装着,等它死的完整了再开水烫毛。
没有脑袋的至公鸡身子扑腾了几下,血流干了以后便一动不动了。
我这么自言自语的嘀咕,也不晓得她能不能听获得。不管听不听获得,情意在这里了,并且我说的话许下的信誉我也必然会实施的。
不一会儿,我们就走到了喜哥的家门口。村庄里的屋子都差未几是一个样儿,一面土墙围成一个院子,正房就在院子里。
“但愿真的能够胜利。你要晓得,我是在帮你,不是在害你。你放心去,至于你的女儿,我会帮你照顾好的。”
“喜哥,我出五百您把它卖给我吧!”他话没说完,我直接伸出五个手指插了一句。
我较着的看到喜哥脸上纤细的神采窜改,很较着,他有些松动了。我就晓得,这个天下上没有甚么事情是钱处理不了的。
吃完了饭,黄毛待在超哥家里,而我则是在超哥的带领下,急仓促的朝着超哥口中的“喜哥”家里赶畴昔。
到了喜哥家门口,超哥替我上去拍门。没敲几声便有一个三十岁摆布的中年人出来开门。
大抵过了五六分钟的模样,我看到了一个和曾欣长的非常类似的女人影子,只不过她穿戴一身红色的衣服,我晓得她必定是红衣女人。
我说你不懂,这只鸡是阿谁红衣女人今后还留不留在村庄里的关头。
但我想,有体例总比没体例好。既然体例都出来了,那倒不如尝尝看,行不可得尝尝看才晓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