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明血 > 第四十三章争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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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公略的长剑一抖,如闪电般向孙克咸刺去,“铮。”的一声,孙克咸长剑出鞘,架住了王公略刺过来的长剑,一股幽幽的寒光从孙克咸剑身上传来,连酷热的气候也仿佛陡降了几度下来。

“喂,你们谁也不要抢,这是我先看上的人。”王公略见汪万年和陆正先拉人,顿时将刚才的难堪丢掉,和两人争夺起孙克咸的归属来。

只是持续十几击铮铮的兵器撞击声传来后,很多人都惊奇的看到那名新来之人和王将军斗得棋鼓相称,两人你来我往,在高山上杀得难明难分,垂垂统统人都放动手头之事,向两人方向围了过来,构成一小我圈。

“你叫甚么名字,到我们猛虎营来吧,我保你做一个千总。”

在场的羽林卫都看傻了眼,谁也没有想到王公略会输,王公略脸上也是青一阵,红一阵,被这么多人看着,脸上顿时火辣辣一片。

王将军要和人比武,开端羽林卫并不存眷,谁都晓得,羽林卫中除了参将大人,属这位王将军技艺最高,他和一名新招之人比武有甚么看头。

就如许的要求,三天来,羽林卫从数万报名者中只挑出了二十多人,听到又有一名识字之人带来,王公略倒是来了兴趣,打量了一下孙克咸,见孙克咸不但佩着长剑,并且身材也象本来那二十多人肥胖,对劲的点了点头:“好小子,会武吧,这把剑不会是银样腊枪头?”

“将军固然一试便是,如果将军输了,还请恕卑职冲犯。”

孙克咸接过羊毫,顺手在本身名字下写上字武功三字,孙克咸的字刚毅无益,又不失圆润,比起羽林卫所写的字标致多了。

不过,天子的交代的事了解要履行,不睬解也要履行,凡是有识字之人报名参军,都要由三名游击将军亲身安排,只要不残废,身材没有较着的缺限,都可招入军中,如果身材实在太差,也能够安排到后勤部分。

“我输?”王公略大笑起来:“好小子,有种,接剑。”

孙克咸这才将剑收起,抱拳道:“卑职仗着兵器锋利,幸运胜了一招,还望将军恕罪。”

“熟谙。”

又是“铮”的一声,王公略俄然觉到手头一轻,昂首看去,才发明本技艺上的长剑断为两截,一截正躺在地上,王公略不由一呆,随即发明一支剑光如匹练般向本身前胸刺来,倒是孙克咸得理不饶人,顺势建议了进犯。

“千总也太吝啬了,不如到我们飞虎营,我保你做守备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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